◆ 萊豬,說不明白的霸道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城市之肺
◆ 大官小官都可是政府律師
◆ 總統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超前部署?肥水不落外人田?
◆ 民選獨裁 正在毀民主轉型
◆ 英歐漁權談判 台應借鑒
◆ 對人生勝利組法律人的另類思考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 (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城市之肺
2020-12-28 04:05 聯合報 / 林一平(作者為交大資工系終身講座教授、科技部前代理部長)
奧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1822-1903) 林一平繪
台灣發展智慧城市,較少考慮到公園。公園是城市之肺,人們來到公園,呼吸新鮮空氣,洗滌身心。我每來到一個城市,會注意公園的設計,以及其發展的歷史。
民國 79 年(一九九○年)代,我常到紐約中央公園。在此,我聽到了美國民謠音樂之父福斯特(Stephen Collins Foster;1826-1864)的故事。他很年輕就潦倒去世。一八六○年時南北戰爭即將爆發,他隻身前往紐約,在尚未興建的紐約中央公園原址,憶起去世的太太珍妮,寫出舉世聞名的《夢中的佳人》(Beautiful Dreamer),愛屋及烏,也聯想到珍妮家中之黑僕,寫下《老黑爵》(Old Black Joe),被認為是首次提升黑人奴隸尊嚴的歌曲。他在紐約時,經濟拮据,連日高燒,在沒人照顧的情況下去世。我坐在紐約中央公園的長椅,耳中就響起《夢中的佳人》,百感交集。
當福斯特來到紐約時,這個城市正在興建中央公園,其主要建築師是奧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1822-1903)。紐約人規畫了中央公園的興建,希望紐約市能有一個像倫敦的海德公園及巴黎的布隆森林,提升市民生活品質。即使在南北戰爭的紛亂,這個計畫還是持續進行,令人佩服紐約市的遠見及魄力。奧姆斯特德被尊為美國庭園建築的奠基者,是推動中央公園背後的天才。他是早期自然保育運動的活動家,啟發了美國城市的綠化。中央公園提供紐約客遠離喧鬧、解除塞車及放鬆心情的休閒地區。在公園內可見殖民地時代的馬車,提供遊客搭乘參觀之用,我曾攜家人搭乘,想像一八七○年代的紐約風情。
中央公園常有名人駐足。民國 83 年(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我在中央公園遇到美國前總統尼克森,聊起民國 42 年(一九五三年)他到台中東海大學,拿著台灣鋤頭,主持動土典禮,幽默風趣。他也在台中市中央書局和文化界人士座談,這是我小時候最喜歡駐足之處。我們回憶起中央書局的印象,相談甚歡。兩個禮拜後尼克森去世,令我震驚。
中央公園附近的建築皆得利於其綠化的好處,例如著名建築師萊特(Frank Lloyd Wright;1867-1959)在民國 32 年(一九四三年)為古根漢(Solomon Robert Guggenheim;1861-1949)設計美術館。萊特覺得紐約並不是建築美術館的好城市,但古根漢堅持一定要在紐約市選址,他只好絞盡腦汁,最後選擇了靠近中央公園的地點,融合其綠化效果。這座美術館不僅證明了萊特的建築天才,也呈現出古根漢選擇紐約市的獨特眼光。紐約中央公園曾歷經滄桑,面臨經費不足,管理不善。在有心人努力下,浴火重生,令人喜愛,造訪人數居於美國之首。
台灣高喊建設智慧城市,應好好考慮「城市之肺」的機制,才能提升城市的品味。
對人生勝利組法律人的另類思考
2020-12-28 04:30 聯合報 / 林孟皇/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台北市)
就讀台大法律系的吳盼盼,大三提前畢業,同學還在讀大四這一年,她則專心閉關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拉長戰線、提前備戰是她上榜關鍵。 圖/吳盼盼提供
據聯合報報導,一位大三就修完學分提前畢業的法律系學生,經過一年閉關苦讀,順利在今年高中律師、司法官特考雙榜。她自稱高中就讀自然組,對新聞時事、社會議題有一定的距離感,對憲法、行政法則相對地無感。她這麼順遂就考上人人稱羨、錄取門檻超高的特考,可說是人生勝利組。
不過,我做為一位從教師轉換跑道、時常思索法學存在價值的現職法律工作者,對此報導倒有著另類的思考。
因為沒有跟上民主轉型的社會需求,台灣司法公信長期不彰。而由於具備專業、出路好,近幾十年來法學成為顯學,許多 IQ 高、會讀書的法律系學生,畢業沒多久就考上法官、檢察官。這些人一進入工作職場,卻背負著「原罪」,一有判決不符合所謂的「國民法律感情」,就屢屢被嘲諷為「恐龍」、「奶嘴」、「娃娃」法官或檢察官。由此可知,年僅廿二歲的她僅因會考試就取得司法人員資格,或許並不是多數國人所樂見的。
為什麼民主轉型後成長的年輕人要背負台灣司法的「原罪」?誰說年輕就無法職司偵查、審判工作?由於台灣始終沒有推動司法的轉型正義工程,確實有部分新進人員跟著沿襲威權統治時期的陋規、惡習,律師違背法律倫理的情況更是時有所聞。然而,酷吏無關年紀,年輕未必就缺乏同理心,重點在於考選制度是否可以過濾、篩選出適任法律工作人格特質的人。
以筆者服務的台北地方法院為例,有一位年紀很輕的庭長,不僅充分尊重應訴民眾的權益,也非常具有服務熱忱,更十分體恤同仁。其關鍵在於他大學雖然念的是法律,但輔系跑去念社工;而社工實習課可以讓人實際地去體察、了解人生的百態與甘苦,讓他成為一位接地氣的法律人。
另一位更資淺的法官,依他的聰明才智,應該也可以提早修完大學學分,但他在本科法律系之外同樣選修輔系,其後並順利取得碩士學位。他不僅博學多聞、任勞任怨,更時時把「希望我的法庭可以一直是『與喜樂的人同喜,與悲苦的人同悲』,是一個溫暖的法庭」奉如圭臬。
我們能說年輕就不適合司法工作?至少這二位同仁不能算在內。他們的成功之道,便在於他們有好奇心與上進心,不只為考試而讀書,而是熱愛學習、熱愛生命。因而他們會不斷地在生命中自我探索與覺察,並樂在工作,走自己的路。
法律人的出路,可能是法務助理、律師、學者,也可能是書記官、檢察官、法官,甚至是各行各業的人。無論如何,法律人從事的大都是公共服務事業,經驗來自於當事人及案件,一方面幫助别人,他方面成就自己、圓滿人生。如果一位法律人對新聞時事,甚至法學本身都沒有興趣,而只會背法條、整理學說,所有的思考就是考試拿高分,則縱使順利上榜、從事司法工作,也只會沿襲陳規舊習,盡想著怎麼了案、壓低未結案而已!
「法學」不只是背誦、記憶之學,而是應多關心公共事務、了解社會脈動,從中學會思考、批判,學習怎麼面對社會及人生中的諸多問題。而憲法、行政法等公法課程的學習,更可以深刻體認人權保障、權力分立的重要性,才能善盡節制政府權力、維護人權的司法功能。這意味這位剛上榜的法律人還有著許多需要精進的法學功課,也說明台灣社會仍存在著許多需要打破的科舉迷思。
英歐漁權談判 台應借鑒
2020-12-28 04:29 聯合報 / 李武忠/農漁經學者(新北市)
英國脫歐談判歷時四年半總算圓滿落幕。原本只占英國或歐盟經濟很小部分的捕漁權,卻成為此次談判最棘手議題,引發全球關注。原因除了相關經濟利益考量外,鑒於漁權亦屬主權象徵,先前英國首相主張必須擁有完整的海域主控權,因而拒絕歐盟提案。謹將英國與歐盟漁權折衝談判分析如下:
一、依照現行歐盟《共同漁業政策》的配額,英國海域有近六十%漁業資源為外國船隻捕獲(每年總值約六點五億歐元),例如英吉利海峽的鱈魚八十五%配額分給法國。多年來英國漁民認為歐盟的管制措施和漁獲分配方式讓他們吃了大虧(英國漁民是堅定的脫歐者),致經常發生漁業糾紛。若脫歐將不再需要遵守歐盟畫定的漁區和配額,可以增加本地漁撈配額,並調降其他國家在英國海域的捕撈數量。
二、英國政府若能收回海域主權,未來想進入英國領海捕魚的外國船隻都需要經過英國官方的核可,不僅可以彰顯主權,增加本地漁民的捕撈量,做為與他國談判籌碼,也可以收取入漁費,改善當地漁村生計等。
三、歐盟因超過廿%的船隻漁獲量是在歐盟水域外捕撈的,現行歐盟成員國漁船可以到英國海岸線十二海里外捕魚,若談判破裂,歐盟漁船只能在英國二百海里專屬海域外捕魚,漁獲損失龐大。因此歐盟成員國希望能盡量維持現狀,除漁業配額外,也可繼續獲得在英國海域的通行權。
四、歐盟並非沒有談判籌碼,其擁有市場優勢,歐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單一漁業市場,也是水產品的淨進口國。目前英國捕撈的漁獲大部分出口到歐盟市場,而英國人常吃的海鮮如「炸魚薯條」主要食材為鱈魚或黑線鱈,大多仰賴歐盟進口,是以歐盟可透過關稅、配額、檢疫等措施,來影響英國水產品的進出口。歐盟也可在經貿上對英國施壓。
事實上英國漁民亦經常侵入他國海域違規捕魚引發糾紛,例如民國 107 年(二○一八年)英法兩國漁民,在法國諾曼第塞納灣海域因捕撈扇貝發生漁民暴力衝突,被稱為「扇貝」戰爭。
國際談判要成局本就有所得有所讓,不是贏者全拿的遊戲。英歐最終達成之協議,儘管英方宣稱奪回水域全面控制權,但也同意在減少歐盟現有配額廿五%的條件下,給予歐盟漁船在英國經濟專屬區捕魚五點五年過渡期,之後雙方將重新評估配額比重,同時亦開放部分離陸地六至十二海里之間的領海。雙方皆做出妥協,也避免雙方漁民成為硬脫歐的受害者。
我國專屬經濟區與鄰近國家重疊,過去即常發生漁業爭議,可預見在全球漁業資源因過度捕撈導致枯竭的情況下,海域及漁業資源的衝突將日益激烈,屬重要捕魚國家的台灣應及早部署,做好準備才能透過談判和平解決爭端,可以參考英歐有關漁權談判折衝過程。
談判固然講究實力原則,但未談先棄甲顯然不是國人所樂見,這也是蔡政府無條件開放美國萊豬進口遭民眾強力質疑的原因。未來台灣在進行區域經貿合作談判也可能涉及漁權、漁場、漁產品關稅減讓等議題,不可輕易退讓甚至棄守。畢竟中共打壓台灣其來有自,不能成為對外經貿談判一事無成的藉口!
民選獨裁 正在毀民主轉型
2020-12-28 04:28 聯合報 / 張有賢/製造業(新北市)
最新一期《亞洲週刊》以蔡英文總統為封面。 圖擷自亞洲週刊臉書
蔡總統被「亞洲週刊」封面故事形容為「民選獨裁」,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民選就不會獨裁」。事實上,像筆者這樣走過威權時代的民眾,都曾體驗過民選但又威權的年代,檯面上從反對體制出發的政治人物,想必也都很清楚「民選獨裁」的意義為何,國外也有一堆民選卻又專制獨裁的鮮明實例。
當今蔡政府各級握有權力的官員及該為民喉舌的民代,此時是否該內省自己的作為,及所屬的政黨是否正往「民選獨裁」的方向前進而不自知,甚或不自覺地步入享受權力腐化的漩渦。不顧民意反彈進口萊豬,甘冒大不韙關電視媒體,其他的作為也不勝枚舉,讓人民覺得一步一步走入獨裁一言堂。
而政府的回應總是發揮法律人不擇言語只求辯倒對方的鬥雞性格,謾罵對方不入流或出語相譏,絲毫沒有反求諸己的意思。如果這樣的思維模式不變,繼續下去,台灣這幾十年來全民構建民主轉型的努力將逐漸被毀滅。不知道這樣的諍言,執政當局能聽進去嗎?
總統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超前部署?肥水不落外人田?
2020-12-28 04:27 聯合報 / 呂維寧/自由業(彰縣員林)
蔡英文總統表姊夫吳明鴻將接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圖/最高行政法院提供
季青漫畫
媒體上驚聞蔡總統派任自己表姊夫吳明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消息,有點突兀難置信,乍看還以為對岸網友中傷我元首之假訊息呢!
依法任免文武官員係憲法明文賦予總統職權,故蔡總統要如何任免官員,屬憲法權力,只消建立在依法之上,是她的權利暨自由,由不得旁人說三道四。並不是總統親人都得全當隱居巖穴之士,質疑聲亦非妒賢嫉能之妨賢病國壞心眼,但總統特別任命之人事,須符合法律規定,也不能不顧及社會輿論觀感,故而蔡總統任命表姊夫入主最高行政法院,有無爭議當從兩方面探討。
依行政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特任,綜理院務並任法官,有嚴苛資格限制,具領導才能是遴任基本條件。行政法院掌民告官訴訟,雖說民不與官鬥古有明訓,然基於「無不是之政府根本騙人」,民不告官不理,行政訴訟仍「必要之笨」,過去一審終結,現改二級審。行政法院是不是自己人,對惡政府的劣官乃攸關緊要,施政充滿爭議的蔡總統會派姻親搶占,「超前部署」不是沒道理的!總統表姊夫資歷合乎錄取標準大家沒異議,也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應遵守義務及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原則,法規上似乎無從挑剔。
不過社會觀感絕對不佳,因為即使總統表姊夫是祥麟威鳳難得賢才,是披榛採蘭值得探訪賢才,皇后貞操帶司法這塊,內舉不避親矯情猶該瓜田李下避嫌。試想,「特任本總統表姊夫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何等尷尬,總統府居然大言不慚稱尊重司院決定。過去妳提拔我當司法院長,現在我投桃報李幫妳近親升官,報答「知遇之恩」當「後謝」,所謂大恩不言謝,用做的比較實在,如此利益回饋鏈,妳好意思美其名尊重,蔡家品種優良,對此徇私特別任命,平凡百姓也只能勉強尊重了?
行政法院院長須內升,須專業考量任命,負專業責任去職尚有退路,不似其他政治酬庸任命,無任用資格限制、無任期職務保障、負政治責任退無可退。毫無避諱肥水不落外人田,毫不留情對在野國民黨夷誅三族,蔡政府,你真的離「揭竿起義」近了!
大官小官都可是政府律師
2020-12-28 04:06 聯合報 / 陳長文/法學教授、律師(台北市)
紐籍機師案,引發社會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數月以來檢疫裁罰的討論。 圖/長榮航空提供
據報載,我國時隔二五三天出現本土新冠病毒確診案例。這起「打破紀錄」的案例使全國再次提升疫情管控,也引發社會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數月以來檢疫裁罰的討論。
廿四日筆者於聯合報民意論壇讀到一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胡執行官的投書,認為指揮中心僅對紐籍機師(此次本土案例之感染源)依《傳染病防治法》課以三十萬罰鍰顯有怠惰;該機師刻意隱匿疫調,致檢疫單位險未匡列本土案例,應優先適用特別法《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在行政罰鍰之外為其嚴重違紀行為負二十萬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筆者認同胡執行官所言,也欣賞其敢言、積極敦促政府的態度!既然其行為符合《特別條例》第十三條刑事責任要件,衛福部貴為《特別條例》主管機關並專責防疫,即有積極向地檢署告發的責任。
回顧今年四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成立「法制組」專責防疫法律的把關,筆者即撰文期盼法制組能為防疫治理注入法治觀念,檢討前期備受爭議的諸多決策(限制醫師人員出境、陸配及小明入境,撤銷英籍旅客補償金等),審慎統合行使其強大行政權能,可惜數月來仍時見爭議。
近期諸多違反檢疫規定的裁罰決定,即招致人民不信任和無所適從,凸顯指揮中心捉襟見肘的法治窘境。在抽象文字與法律效果的權宜法規下,各項裁罰數額上下限動輒差距數十、百萬,但具體裁罰基準卻未盡合理。一名菲律賓籍移工即因檢疫期間踏出旅館房門八秒遭高雄市衛生局開罰十萬元。令人灰心的是,高市衛生局竟僅以相關裁罰基準「兩小時內一律開罰十萬元」回應各方裁罰過苛的質疑。
該行為果真符合基準所稱「擅離指定地點或其他具感染他人風險之行為」而需擔負「八秒十萬」重罰?能否試以「有感染他人風險之程度」從嚴解釋「擅離指定地點」,由市府法規會建議衛生局從寬認定?其實往往繫念於行政官們的一念之間,更有智慧的藉每一行政決定積極實踐「行政為民」的法治精神。
胡執行官身為行政執行署執行官,理當只需在意行政裁罰的發動及執行,但他不甘於做「中規中矩」的行政官,全方位的督促衛福機關與檢察單位積極追訴刑事犯罪、落實法治,正是一名優良「政府律師」的範例!筆者深信「政府律師」從不必侷限於一個真正的職位,當每一位公務員都心存人民利益、「唯法是問」,時刻檢討經手的每一決定、反思每一個「理所當然」的規範,則大官小官都可能是政府律師;而在國家治理的規矩方圓間,行政機關也將有望在人民的第一線成為推進「法制」到「法治」的領頭羊!
萊豬,說不明白的霸道
2020-12-28 04:02 聯合報 / 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台北市)
波波漫畫
開放美國萊豬進口,蔡政府挾著立法院多數優勢硬是叩關成功!但這一看似兩極對立的爭議,其實最有機會激起朝野不滿意但可接受的共識。奈何,蔡政府的霸道和黑箱摧毁了近廿年來難得的契機,也讓台灣自詡的民主再次深陷在理盲的情緒之中。
針對萊豬叩關,在野的國民黨和民衆黨兩大黨雖有不同意見,但都認知它是台灣想跟美國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以及想進入國際經貿組織的入場券。這張門票不買,幾乎沒有上桌談判的機會。國際經貿社會遊戲的規則就是這般的現實,何況台美之間還有政治和戰略的考量。
美國針對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豬進口向我國施壓,從陳水扁當總統時就開始。美國貿易代表署「二○二○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表明,台灣不讓美國豬牛進口是「非關稅障礙」,抨擊台灣的做法不符合國際規範,也未遵守美台雙邊協定。二千年至今歷任總統都有同樣的苦衷,知道開放萊豬是我國想進入國際經貿組織無奈的選擇,只是要如何開放、開放那些項目,又如何保障食的安全。
台灣加入國際經貿組織面臨的兩道關卡,一是必須向存放國提交正式入會申請,一是必須取得成員國的共識決同意。
舉蔡政府積極想加入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CPTPP)為例,它的存放國是日本,因此,另一個現實來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國如果要加入此一組織,開放日本核食進口也是必須購買的另一張門票。
國際談判對執政者而言本來就是「雙重賽局」的角力,但經貿利益和食安健康不是完全對立的議題。日本和歐洲都曾因美牛、美豬遭逢巨大壓力,但都善用差別關稅或放寬總量等替代措施來因應。蔡政府的萊豬開放引起在野那麼大的反彈,主要是談判中到底做了那些努力?一切鎖在黑箱之中,對於萊豬標示這種人民最卑微的請求,也只擔心對方的技術性貿易障礙。
與對立共舞是當前政治領袖必要的雅量。跟著美國萊豬,日本核食將緊接來叩關,蔡政府不能重蹈美豬覆轍,應嚴正回應民眾訴求,解釋為何某些政策非行不可,以及如何保障國家尊嚴和社會利益,不能再讓邁向國際經貿社會的一小步,卻使台灣的自由民主倒退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