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5日 星期日

【專家之眼】無狎其所居:德國社宅給台灣的啟示

◆  【專家之眼】無狎其所居:德國社宅給台灣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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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無狎其所居:德國社宅給台灣的啟示


2022-12-25 08:08  聯合報/ 劉明德/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北市明倫社宅。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老子說:「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翻成白話就是:「一旦到了人民不害怕統治者的威脅的時候,那麼,就意謂著統治者的政權要被推翻了。不要讓人民無法安住、不要讓人民活不下去,只有不壓迫人民,人民才不會厭惡統治者。」

為什麼這次地方九合一選舉,民進黨選得這麼難看?關鍵原因就是大部分台灣人的日子過得太苦了,而民進黨有些高官過得太爽了,出入88會館,接受性招待,至於看不到的魔鬼交易,那更是不在話下。兩相比較,人民的心裡怎能平衡?所以,老子才說「大威至」,「大威至」就是用選票把當政者趕下來。

在筆者的上一篇文章《笑話,台灣的社宅也能叫社宅!》中,已經提及台灣社宅的幾個問題,分別是:數量太少、申請資格過於浮濫、租金太貴、以及不應該由抽籤決定。接下來,對比德國社宅,我們再來分析台灣社宅的其他問題,這些問題就是老子提醒執政黨要注意到的「無狎其所居」,否則,人民就不會投票給你。

第一,社宅變成了中產宅。德國社宅的申請門檻很高,其主要依據是申請者的收入上限,以一人一戶來說,年收入不能超過1.2萬歐元37.56萬台幣);以二人一戶來說,整戶年收入不能超過1.8萬歐元;此後,每增一人,額度為4,100歐元。比較特別的是,家中若有孩子,那麼,該孩子一人的額度就是4,600歐元。舉例,一個三口之家,父母加上一個孩子,那麼,其整戶年收入不能超過2.26萬歐元折合台幣71萬元),才有資格申請。

此外,在德國,要能租到社宅,必須先取得「低收入戶住房證Wohnberechtigungsschein簡稱 WBS)」。望文生義,必須是當地的低收入戶才能申請,如此,才能確保低收入戶更有機會租到社會住宅,畢竟僧多粥少,不是每個低收入戶都能入住。然而,在台灣,能住進社宅的,大部分都是中產階層

按照住宅法第4條規定,「社會住宅,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以台北明倫社宅為例,提供給弱勢的比例才35%,還不到法定的四成,換言之,65%的房客都不是社會弱勢。社會住宅本來就只應提供給低收入戶,這才叫社會住宅,就像能住「帝寶」的人,資產沒有上億,還有臉住進去嗎?這是同樣的道理。

第二,租期太短。台灣的社宅租賃最長不得超過6年,但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得延長為12年。也就是說,經濟弱勢最久也只能住12年,那麼,12年之後呢,就得搬家。而且,一旦不能住社宅,就必須負擔起市價的房租,問題是負擔得起嗎?此外,搬家也是一筆不菲的費用,因此,台灣這樣的法律顯然不是「無狎其所居」。社宅的租期,應該像德國一樣可以長住,20年30年甚至一輩子,這也是為什麼德國人租房子的多,房屋自有率只有46%的原因。在首都柏林,租屋族更是達到了85%

第三,對社宅的定位錯誤:台灣的執政黨把社宅理解為自償性投資,這當然是錯的。例如,蔡總統任內第一任行政院長林全就說,「希望社會住宅不要動用公務預算」,更說「能少編就盡量少編」。正因為這樣的理解,於是就出現社宅租金還是「很貴」以及能住進社宅的人主要不是低收入戶這樣的結果,這就違背了社宅的本意既然是社會住宅那麼它就是一項社會福利既然是社會福利那就不能考慮到自償性而是發揮它安定社會救助弱勢功能這才是社宅該有定位

第四,社宅不需要立看板,立了反而是給自己貼標籤。以明倫社宅為例,自己在自家門口立了「明倫社會住宅」的牌子,這在德國是沒看過的現象。在德國,任何房子,從外觀上,沒人會知道這一套房子或這一區的房子是社會住宅。因為社會住宅不會永遠是社會住宅,合約的時間一到,社會住宅就可以轉變為一般住宅。因此,自然沒必要給自己立一個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