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 星期二

經濟日報社論/設產業控股公司 不如鼓勵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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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台鹽四次函請偵辦,司法檢調竟集體暗槓
◆  聯合報黑白集/陸委會釋憲?弒憲?
◆  經濟日報社論/設產業控股公司 不如鼓勵研發






經濟日報社論/設產業控股公司 不如鼓勵研發


2024-11-12 02:28  經濟日報/ 社論
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記者林澔一/攝影


為協助中小企業打世界盃,國發會近日提出輔導產業成立控股公司的構想。在與控股相關公協會討論過後,預計以工具機產業先行,後續則納入大健康產業、資服業、車用電子業、水五金產業等。工具機大廠和大(1536)集團董事長沈國榮對此全力支持,並指出政府應加速訂定產控條例,以及補貼企業成立規模至少300億元的推動基金。不過,進一步探討,成立產業控股公司僅對大企業有利,還不如鼓勵並輔導企業研發轉型

控股公司通常不製造、不銷售任何產品或勞務,而是持有其他公司股票,且對子公司只負監督責任,但並不積極參與其日常營運。控股公司的優點包括:若子公司破產,債權人不能追究控股公司。其次,公司可將某些業務設置於稅率較低的司法管轄區,以降低租稅負擔。最後,公司可從子公司彼此間的綜效中獲益。例如,控股公司可先整合資訊科技、人力資源、或管理團隊等服務,然後出售給子公司。另外,控股公司也可整合設備或其他資產,然後租賃給子公司。

國際上最成功的產業控股公司是目前位居加拿大上市公司市值排行第11大的星際軟體Constellation Software控股公司。該公司自民國八十四年(1995年)成立迄今,已併購超過500家市值通常小於500萬美元的軟體公司。該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2006年)上市,其後績效非常耀眼;從民國九十七年(2008年)該公司股價的最低點迄今,其股票平均每年投資報酬率達到39%。然而,星際軟體控股公司並非政府刻意打造,且也只併購價值被市場低估的小公司。而這和國發會企圖結合產業內少數大型廠商,成立控股公司來打世界盃的著眼點不同。

雖然國發會認為成立產業控股國家隊必能發揮綜效,但實務上不見得如此。首先,由於國內公司家族色彩濃厚,光要協調出控股公司的董事會已很困難,更遑論營運後,各子公司間也未必齊心協力。其次,根據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蒂格勒(George J. Stigler)的「生存準則」,工具機業的最適生產規模並不大史蒂格勒認為,在產業長期競爭之下,能生存下來的廠商,即擁有最適生產規模

由於目前國內工具機業所屬的機械產業,共有超過14,000家廠商,且99%廠商的員工人數少於200人,故擴大工具業廠商的規模未必能提升效率。

目前國內工具機業面臨下列三大難題:首先,近來新台幣兌換美元匯率的貶值幅度,遠低於日圓兌換美元匯率的貶值幅度,故在國際市場上和日本產品競爭處於劣勢。其次,近來大陸經濟情況不佳,故減少對台灣工具機的進口,且因其工具機生產也過剩,故在國際市場上削價和台灣產品競爭。最後,原先 ECFA 早收清單中包括對大陸工具機出口的免關稅優惠,已於今年6月被中國大陸取消。

為了加強工具機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增加對其研究發展活動的獎勵,可能比成立產業控股公司務實。目前的「產業創新條例」對智慧機械、5G、資安、減碳及 AI 等五個領域提供優渥的投資抵減補助。雖然工具機業也可應用到智慧機械領域,但實務的應用仍微不足道。在民國一一一年(2022年)由該條例所提供的145億元投資抵減稅額中,機械產業僅占2.2%。相對的,電子零組件業以及電腦、電子及光學製品業所占比率分別為49.2%及29.6%。因此,工具機業呼籲政府補貼300億元成立產業控股公司,或許是期望獲得政府關愛的作法。

綜上所述,成立產業控股公司僅造福極少數的產業龍頭公司去打世界盃,既無十足成功把握,也無助該產業其他中小企業的發展。為使包括工具機業等未被政府關懷的產業能有立足點的平等,政府宜減少對特定產業的獎勵,並轉移預算去獎勵其他產業的研究發展活動












聯合報黑白集/陸委會釋憲?弒憲?


2024-11-12 04:03  聯合報/ 黑白集
外界關注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的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為首位陸配立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具陸配身分、排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第十五名的李貞秀,因民眾黨「兩年條款」規定,未來可能遞補立委。陸委會卻撈過界,要求她「放棄其他國籍」,才能出任立委。這是繼去年「徐春鶯事件」後,陸委會擅權的另一事例。

不同的是,這次內政部也加入圍剿,與陸委會砲口一致。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則極盡分化,說李貞秀將成「第一個真中國人立委」;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還質疑李貞秀,「沒用過中國護照,怎麼來台灣?」事實上,陸籍人士來台並不用護照,沈伯洋鬧了大笑話。

「須放棄中國籍才能當立委」,其實是瞎攪蠻纏。根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定位並非「兩國」實務上,陸方亦不允許陸籍人士以取得我國國籍為由,放棄其國籍說穿了,民進黨此舉,就是要封殺陸配參政權

在徐春鶯、李貞秀之前,已有多位具陸配背景、取得我國籍者參選里長及地方民代,並順利當選就職,民進黨怎都不聞不問?台灣有三十多萬陸配,加上子女家人,人數不下百萬,難道民進黨認為他們連一席立委代表都不配擁有?

民進黨敢如此囂張,當然是因為連續執政但陸委會、內政部凌駕憲法和兩岸關係法,擅自扮演起大法官逕自釋憲。如此視憲法與法律若無物,其實不是「釋憲」,而是戕害憲法的「弒憲」。












聯合報社論/台鹽四次函請偵辦,司法檢調竟集體暗槓


2024-11-12 04:03  聯合報/ 社論
台鹽綠能弊案陳啟昱落跑失聯,遭檢方發布通緝。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掏空公司十一億元卻落跑,除台南地院涉及縱放,近日又傳出多起光怪陸離的故事,均指向行政與司法體系的集體包庇。讓人驚奇的是,從行政院到經濟部均知悉陳啟昱的不法,前閣揆蘇貞昌三年前要求陳啟昱自行請辭,台鹽更四度主動函送檢調偵辦,誰料最後均石沉大海。

綜觀陳啟昱掏空案的發展,民進黨上下在乎的,似只是如何撇開自己的責任,而不在乎監督體制為何破漏、真相為何消失,和正義為何腐蝕。民進黨為反駁黃國昌一年多前率先揭發此案,最近說出,三年前蘇貞昌即接獲相關檢舉,因而要求陳啟昱主動請辭經濟部和台鹽為了自清,更說出去年迄今曾四度將此案函送檢調在這種情況下,陳啟昱還能從容逃逸,更證明行政及司法體系的怠墮、無為及包庇

試想,如果蘇貞昌真的在乎台鹽被陳啟昱掏空,即應下令他立即停職等候調查;而不是為他保留顏面,讓他自行請辭。更糟的是,蘇貞昌指派的新董座吳容輝就職後,還屢遭陳啟昱人馬總經理蘇坤煌作梗架空,上任數月仍看不到台鹽綠能的財報,如此無能。對此,蘇揆也未作任何後續處理;這若非包庇,也算坐視了吧!

當時的經長王美花,對於旗下國營事業被掏空、綠能成為不肖政客謀財營私工具,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覺得自己有責任糾正。若非黃國昌一年半前揭發這件弊案,王美花會要求台鹽主動發文促請檢調偵辦嗎

再看看檢調人員的態度。一家國營事業主動發函請檢調偵辦內部某一不法案件,必定是因為惡行重大且刻不容緩;否則,哪裡需要四度發函?然而,即使經台鹽三催四請,檢調偵辦卻未見進展,這是被什麼神秘之手擋住?更令人痛心的是,當台南地檢署終於聲請羈押陳啟昱,台南地院的恐龍法官卻直接讓他無保請回。俟南檢抗告成功,南院又巧妙等了三天才重開羈押庭;此時,陳啟昱已潛逃無蹤。

事實上,藍委謝龍介稍早即接獲陳啟昱可能「坐桶子」偷渡的訊息,當即向法務部提出檢舉。但相關單位卻毫不設防,任由陳啟昱變魔術般人間蒸發。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南檢掌握的訊息,陳啟昱「人還在國內」。這種話,一般民眾會相信嗎?如果南檢知道陳啟昱人還在國內,為何不快馬加鞭將他緝捕歸案,難道要放任他在外面串證滅證?或者,這只是一種緩兵之計,意圖轉移社會壓力?

一個政府,如果不是因為腐敗而失去因應能力,面對這樁荒唐絕倫的弊案,為何所有應該把關的單位統統螺絲鬆脫,讓一匹惡狼輕易過七關脫逃陳啟昱的惡行,並不只是單純掏空台鹽,他是積欠大筆債務,而邀債主入夥及承包旗下綠能公司,利用不平等合約把錢源源灌給對方民進黨政府包庇了陳啟昱,就是同時包庇了一夥奸商,把國家資源當成肥肉白白送進他們口中這是要多無能、多沒擔當、多沒志氣的政府,才做得出來的事

陳啟昱的縱放案,涉及了經濟部的監督不周,法務部旗下檢調對台鹽函送弊案的魯鈍無為,乃至南院與南檢的素不對盤所形成的司法破網效應最近又傳出有監委申請調查此案,而引發基層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的不滿,砲轟監察院長陳菊勿干涉個案畢竟,正因陳啟昱是當年陳菊在高雄市長任內的副手,才讓此案的氣味變得如此臭不可聞。問題是,這起將行政、司法、監察三院同時捲入的弊案,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