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 星期日

經濟日報社論/善用科技 加速產業ESG轉型

udn 論壇電子報.歷史報份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04
udn 論壇報

◆  經濟日報社論/善用科技 加速產業ESG轉型
◆  聯合報黑白集/無法迴避的辛亥革命
◆  聯合報社論/我國對媒體議價法應有的觀察和反應








經濟日報社論/善用科技 加速產業ESG轉型


2021-10-10 00:57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在全球氣候變遷、永續資源、人權、公平與包容,以及稅收與經濟貢獻等議題的影響下,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 Governance;ESG)成為備受產業重視的議題。 (本報系資料庫)



在全球氣候變遷、永續資源、人權、公平與包容,以及稅收與經濟貢獻等議題的影響下,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 GovernanceESG)成為備受產業重視的議題。企業在 ESG 的相關指標與行動,逐漸影響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及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消費者傾向選擇 ESG 表現良好企業的產品與服務,以表達其支持環境永續發展的理念;投資人也會選擇 ESG 表現佳的企業進行投資,因為研究發現,具備一定 ESG 水準的企業可大幅提高其價值與財務表現,卻不一定會提高成本。

也因為這樣的典範移轉,許多高科技公司紛紛提出其ESG的發展目標。以最受矚目的 GAFAMGoogle, Amazon, Facebook, Apple & Microsoft)五巨頭為例,都有指標年的設定。

Google 民國 96 年(2007) 年即達成碳中和的目標,自民國 106 年(2017年)起購買與其全球每年用電量相當的可再生能源,希望於民國 119 年(2030年)前所有營運據點全天候採用無碳能源來供電及維持營運;Amazon 則提出目標在民國 129 年(2040年)實現所有業務線零碳排放,民國 114 年(2025年)實現全球基礎設施100%使用再生能源;Facebook 在過去三年間已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了94%,現在其營運用電為100%再生能源;Apple 設定民國 119 年(2030年)製造蘋果商品時的所有消耗能源為再生能源且零廢棄物的目標;Microsoft 則提出民國 119 年(2030年)達成部分碳中和與用水平衡的目標。

除了上述企業,包括 Dell、HP、Intel 等與台灣資訊業關係密切的企業,也都以民國 119 或 129年(2030或2040)為目標年,提出再生能源使用、減碳/碳中和、用水平衡及零廢棄物等的發展目標,希望藉由目標年的設定,為零碳社會的早日到來盡一份地球公民的責任。

這波追求永續的潮流中,我們看到非常多企業與新創運用正迅猛發展的多元數位科技,如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移動互聯網、雲端等技術,協助這些追求 ESG 的企業達成目標。

舉例而言,在環境領域,全球關心的議題涵蓋氣候變遷、循環經濟、零廢棄、水資源使用等問題,數位科技提供了與以往不同的解方。例如在循環經濟方面,可以運用區塊鏈溯源產品生命週期各階段的狀況,並透過材料科學延長產品壽命且可回收;又如面對氣候變遷,使得綠能需求上升,英國的人工智慧公司 DeepMind,就運用機器學習的技術,協助英國國家電網公司更有效率的管理風力發電廠的負載平衡,通過預測產量、電力供應和電力需求,提升了20%的風力發電廠產值。

在社會領域,世界各國普遍關注人權、工作安全、公平與包容、工資與福利及社區參與等議題。美國聖荷西市就曾運用可視化的資料儀表板,確保當地食品存量與安全,維持對社區成員的糧食及雜貨供給,抑止了一場可能的糧食危機;世界糧食計畫署的積木計劃,利用區塊鏈向約旦境內的敘利亞難民分發糧食以替代現金援助。難民可以在一家專門的雜貨店購物,不需使用現金或信用卡付款,只需掃描虹膜即可確認身分並自動付款。

在治理領域,面對數位倫理與鑑識、度量報告、隱私權、風險管理等實質性的公司治理議題,可透過大數據分析及人工智慧等技術,依公司治理相關指標,研析各種資訊,強化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一家芬蘭的公司即在度量報告的領域,運用人工智能和 ESG 軟體的技術,降低公司於決策過程中的不確定性,並協助公司持續改善。

台灣做為全球最重要的資訊電子產品設計及製造的供應者,自然無法置身於此波 ESG 浪潮之外。除了應積極配合客戶完成其所設定的時程與標準,以免被邊緣或淘汰,更應思考的是,在這個典範轉移的過程中,如何掌握新的契機,尤其是運用新興的數位科技,協助整體產業朝 ESG 轉型,以提升產業整體市場競爭力,並提高台灣產業的國際地位與形象。










聯合報黑白集/無法迴避的辛亥革命


2021-10-10 00:54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國慶籌備委員會發布今年國慶主視覺「金陽雙十」,未見國旗、國號,卻見英文「TAIWAN NATIONAL DAY(台灣國慶日)」。圖/內政部提供



一個辛亥革命,兩岸各自表述中共舉行紀念大會,台灣則以迴避作為另一種表述。

對中共而言,辛亥革命是共產革命的先行革命,中共是孫中山革命事業的繼承者。對台灣而言,孫中山是中華民國國父,辛亥革命紀念日就是中華民國國慶日。

辛亥革命時,中共還沒出生。中共紀念活動,一在襲奪歷史解釋權與孫中山法統,二在增進兩岸連結認同。胡錦濤紀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時,就強調孫中山振興中華宏願,三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還提醒台灣孫中山說的「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這也是昨天習近平紀念辛亥革命一一○周年的主調。

但陸委會警告國人不得參加類似統戰活動,總統府也反駁指辛亥革命奠定民主共和,不是威權專制,連蘇貞昌都說辛亥革命建立的是中華民國。可是民進黨政府一直迴避辛亥革命。在新課綱下,國一生不識孫中山;蔡總統的「中華民國台灣」,誕生於民國 38 年(一九四九年)。然而,沒有辛亥革命,今天到底是什麼國慶?

難怪國慶視覺意象越來越不知所云,今年更稱「台灣國慶日」;連總統府前牌樓也被質疑布置成「白色雙十」,讓人感覺不出國家喜慶。

中華民國國慶本來就是從辛亥革命來的,蔡政府卻被中共紀念活動逼著必須面對辛亥革命。民進黨和蔡政府不能繼續逃避了。










聯合報社論/我國對媒體議價法應有的觀察和反應


2021-10-10 00:52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鎖定Facebook、Google二大數位平台巨擘,要求平台須為刊登澳洲產製新聞付費。美聯社



今年二月澳洲國會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要求谷歌與臉書必須和新聞媒體業議價,媒體可單獨或集體向這兩大跨國科技集團議價索取新聞授權費。這並非官方首次介入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之間的生態體系,但卻是迄今影響雙方關係最深遠的一項法案,包括加拿大、美國與歐盟多國正密切注意此事發展,並考慮跟進採取類似手段,讓新聞媒體業能在公平的環境下提供用戶資訊。

在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前,跨國科技巨獸與新聞業者的不對等互動並未獲得各國廣泛關注。民國 103、104 年(二○一四年與二○一五年),德國與西班牙分別透過修法等方式要求數位平台業者必須取得授權支付費用給新聞媒體,其中西班牙的強制措施讓谷歌關閉了在西班牙的新聞服務,造成業者與西班牙閱讀群眾的三輸。不論德國與西班牙的案例,都未如此次澳洲立法一樣獲得全球的關注。

讓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間的不對等競爭呈現在世人眼前的關鍵一腳,是臉書的反制。澳洲宣布推動媒體議價法後,臉書無預警切斷澳洲的新聞連結分享,立即造成澳洲新聞媒體流量大跌,當時正是對抗新冠肺炎關鍵時刻,眾多澳洲用戶無法在臉書上獲取資訊,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襲來,最終促成這兩大科技平台業者願配合澳洲官方的新聞付費政策。

谷歌與臉書和全球新聞業關係緊張的根本因素是科技的創新,兩家業者透過數據的掌控,比傳統媒體更快接觸大眾與分眾。近年全球多數媒體在與使用者互動時,常見透過數位平台加大擴散效果,數位平台並不負擔新聞產製費用,但他們刊載相關新聞的連結或內容卻是獲利來源。以澳洲為例,每一百美元的數位廣告收入,多達八十一元流向谷歌與臉書,但新聞業卻是慘澹經營,從經營者到媒體工作者都面臨生存挑戰。

澳洲推動媒體議價法立法的初衷並非要向終端使用者收費,而是要塑造公平的競爭與互動環境,讓數位平台與新聞業者在此基礎上競合,背後的精神在反壟斷公平競爭,這已是近年各國立法與執法的焦點

國內數位平台擴張對新聞業的壓力不小於其他國家,民國 107 年(二○一八年)我國的數位廣告占比首度超越傳統廣告,之後兩者差距越拉越大。民國 108 年(二○一九年)我國數位廣告總量達四百五十八億元,並以每年雙位數的成長率繼續擴張,業者估計其中約有六至七成的廣告費用流向大型科技平台業者顯示我國同樣面臨著跨國科技平台快速成長監管挑戰。在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後,谷歌與臉書都加速在全球與新聞業者協商新聞付費議題,不少學者指出,類似的立法與管控必須全球串連,才能達到更周全、更全面的效果。

台灣類似的監管與立法主張還在起步階段,今年已有跨黨派立委針對反壟斷與內容有價兩個角度舉辦公聽會;八月底 NCC 舉行「數位平台與廣電新聞媒體議價爭議諮詢會議,代表公部門也開始正視此議題。在數位浪潮下,新聞媒體當然得靠自身力量找到轉型方向,但政府也有責任確保市場競爭有序且無壟斷之虞。

目前有學者提議成立基金會作為分配的仲裁者,此議固有其理想性,但證諸過往經驗,卻只會造成更多爭議與不必要的政治因素,且易陷入內容管制疑慮,殊不可行。

政府必須擴大研究澳洲與其他國家的媒體議價法立法精神、內容與執行方向,作為我國跟進立法或監管的參考。兼顧公平、合理與新聞產業發展,是我國推動媒體議價法應掌握的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