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5:偷看孩子的日記
◆ 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4:黃昏之戀何其美?
◆ 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3:旅遊殺價?
◆ 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2:多想點高興的事
◆ 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1:如何皆大歡喜?
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1:如何皆大歡喜?
2022-12-21 14:10 聯合新聞網/ 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天使居創辦人)
菲律賓人吃椰子,是把汁倒掉,吃椰肉。台灣人則喜歡喝椰汁,少吃椰肉。 示意圖(ingimage)
菲律賓人吃椰子,是把汁倒掉,吃椰肉。台灣人則喜歡喝椰汁,少吃椰肉。這兩種人一起吃椰子,各取所需,一定皆大歡喜。
各取所需
酒席上的蹄膀是一道佳餚,會吃的人一定吃蹄膀的皮及肥肉,有人怕肥肉,只挑中間瘦肉吃,行家一看就知道是外行。可是這兩種人一起吃蹄膀,一定也是各取所需,皆大歡喜的。
百貨公司專櫃賣女性成衣,一件標價八千元,打對折只售四千元,顧客甚為高興。其實成本是二千元,商家賺二千元,皆大歡喜。這就是為甚麼百貨公司經常打折銷售,生意興盛的道理。
創造雙贏
有位朋友向一家公司租房子,租金每年三十萬元,這位朋友要求以三百萬元押金,替代租金,房東滿心歡喜的同意了,因為該公司向外調頭寸,利息是年率15%,三百萬元押金利息為四十五萬元。這位朋友當時存在銀行的錢,利息只有6%,等於每年只付租金十八萬元。房東房客都感滿意,皆大歡喜。
有位局長,經常將他的特別辦公費,用作獎勵或救助同仁之用,同事都甚感動,更是賣命的工作。因此,那個單位的績效名列前茅,不久該局長就榮升了。部屬得了獎金,局長升了官,人民得到了更有效率的服務,皆大歡喜。
想辦法皆大歡喜
如果老闆將批評夾在厚厚的讚美中,員工缺失改進了,老闆卻未得罪人,不也是皆大歡喜嗎?
人生無論人際關係或做生意,都要想辦法做到皆大歡喜的境界,自己高興,別人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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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2:多想點高興的事
2022-12-22 13:34 聯合新聞網/ 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天使居創辦人)
多想點高興的事。 示意圖(ingimage)
有位老太太,有五個兒子,其中三個經常壞事不斷,鄰居都畏而遠之,其中一個好一點,在政府機關服務,官拜科長,但最近又因貪污,被判了三年半的刑期。老婦人真是難過極了。
老太太的快樂之道
還好她最小的兒子很爭氣,獲美國航太博士學位,在一家公司擔任工程師,並經常上報上電視發表意見,頗有名望。老太太最喜歡人家談她的小兒子,一談到小兒子就笑容滿面,但是一想到另外那四個孩子,常常不禁流下眼淚來。
老太太後來發現,她應該多想小兒子,盡量忘掉另外四個不肖的兒子,這樣她會快樂些。因此她在家裡放置許多小兒子的相片,從小到大都有,尤其兒子的博士照更是放大陳列。報紙上若有兒子的新聞都剪貼成冊,不時翻閱,向人介紹。而另外四個兒子的相片都收了起來。這樣她每天都與能令她快樂的人為伍,日子就好過多了。
回到從前
多數人年紀大了,覺得怎麼照相都不好看,想到自己日漸衰老,風華不在,多少會有些氣餒,快樂減少了。
有位朋友,最近找了些年輕時,與太太戀愛時的相片,放大並配以上好的相框,放在客廳、臥室、書房、辦公室,甚至衛浴間都放一張。看到自己的英俊挺拔,太太的年輕美貌,彷彿又回到了從前,許多美麗回憶重新再現。至於老年照片都收了起來,日子也美麗多了。
這樣子,好像有點自己騙自己一樣。其實不然,人生旅途上,有苦有樂,多想些快樂的事,日子就會快樂起來,盡想些痛苦的事,日子就不會好過。我們為甚麼不多想些高興的事、讓自己更快樂一點呢?
多想快樂的事
有個故事說,一個鄉下賣蛋的小女孩,拎著一籃雞蛋去市場,在路上她邊走邊想,我要將雞蛋孵成小雞,雞生蛋又孵小雞,然後養鴨子,再養豬,可以有個小農場。我要將錢存在銀行,再找個好丈夫,成家,生孩子,愈想就愈快樂。
這個小女孩,如果一味地看著窮苦的現實,天天賣點雞蛋,將來會有甚麼前景呢?想著想著,恐怕就會哀嘆起來。其實這又何必呢?想想好的過去,策劃美麗的未來又不惹人嫌,又不花錢,能讓自己快樂起來何樂不為呢?
聖經上說:「喜樂的心乃是良藥。」讓我們多想點高興的事,有顆喜樂的心,使自己日子好過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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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3:旅遊殺價?
2022-12-26 15:19 聯合新聞網/ 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天使居創辦人)
旅遊業競爭得厲害,紛紛殺低團費。 示意圖(ingimage)
有次參加印尼六日遊,同時碰到許多台灣的旅行團,相詢之下,發現我們的團費貴了四千多元,團員有些不開心,向導遊抱怨。
團費不同有原因
後來才發現我們非但住的旅館比較好,吃得比較好以外,很多地方的門票都包含在團費裡,強迫採購的次數也比較少。而其他幾團樣樣都比我們差,紛紛向我們抱怨他們的導遊服務態度惡劣,只知道帶他們去藝品店買東西。
待回程我們上飛機時,那幾團居然上不了飛機,因為機票出了問題。
出國觀光的目的,在換得身心愉快,旅遊業是服務業,團費壓得過低,品質自然降低,品質不佳的旅程,當然無法玩得開心,結果徒然浪費金錢及時間,有時換來的反是一肚子氣。
羊毛出在羊身上
旅遊業競爭得厲害,紛紛殺低團費。很多參加旅行觀光團的人,說也奇怪,只會比較團費高低,很少注意品質。許多旅行糾紛都是發生在團費過低的旅行團,有些不肖旅行社,先拉到客人再說,旅遊過程中再偷工減料。
有的導遊非但沒有薪水,還要繳費給旅行社,導遊靠甚麼生活,不言可喻,自然要用一些令人生氣的方法賺回來。
羊毛出在羊身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旅遊業不會平白為旅客服務的,因為他們也要生存。
勿讓別人虧本
我參加旅行團出國觀光,每次都很愉快,倒楣事從未遇過,原因無他,團費便宜過頭的我絕不參加,而我也絕不殺團費,該給的一毛不少,要知道良好的服務是要花錢買的。
如果讓別人賺得開心,別人也會服務得讓你滿意,讓別人虧本,倒楣的便是自己。凡事想通了,就能抓住做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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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4:黃昏之戀何其美?
2022-12-27 14:57 聯合新聞網/ 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天使居創辦人)
男的每天也是盼望這時刻趕緊到來,兩人牽著手走在山區的小道上,黃昏之戀,何其美麗。 示意圖(ingimage)
在一個山區的老人院裡,有一對七十多歲的情侶。女的每天早上仔細地打扮著,對著鏡子照了又照,看著時鐘,等待男友的出現,男友的推門聲,是她最興奮的時刻。男的每天也是盼望這時刻趕緊到來,兩人牽著手走在山區的小道上,黃昏之戀,何其美麗。
黃昏之戀 人間美事
每個人的婚姻有甘有苦,但是戀愛時刻永遠是那麼的甜美。老年喪偶,人生大不幸,但如能再有黃昏之戀,該是人間美事。
但是事與願違,這對熱戀中的老人家,因為他們的子女不贊成,以至好事多磨。正如有些年輕人的婚姻為父母反對一樣,實在是令人十分遺憾的事。
有次一位不相識的小姐打電話給我,談到她的父親已經八十多歲,身體也不太好,最近認識一位女士,談及婚嫁。家人認為不妥,希望我打電話給她父親,勸勸他打消再娶之意,因為她常聽父親提到我,對我印象極好,如果我願意勸她父親,定會有效果。
讓父親快樂一年
我問完原因後,就坦率地告訴她我不但不會去勸退,而且會鼓勵這場黃昏之戀。我說:「如果有甚麼方法能讓自己父親快樂,做子女的都該盡力去促成,哪怕只能讓父親快樂一年,也是值得的。」
這位小姐說:「我們做子女的都很孝順,對父親的照顧十分周到。」我說:「老人家需要的不僅僅只是物質,還包括肉體上的愛撫,你們做子女的能辦到嗎?」
不少子女反對父母再婚,大多與遺產繼承有關。如果確實懷疑對方有爭奪遺產的動機,也可藉預留遺囑,遺產預先作安排來加以防止,不能因此就反對父母再婚。
有的子女因為年幼,反對父母再婚,以感情因素居多;這是因為害怕繼父或繼母,奪走親情之愛,或覺得對已逝父或母有所虧欠。但這都不是甚麼有理的觀念,可以糾正引導的。
老人需要老伴
老人家有時最苦悶的事,就是孤獨寂寞。夫妻是最能解決孤寂的人。我們常說,人年長時,要有老本、老伴、老友。這三件事中,有兩項都是跟人際關係有關。所以,我是比較贊成黃昏之戀的。
但是黃昏之戀,真的都很美嗎?那到不見得。很多人說結婚是走入墳墓。台灣離婚率一度是亞洲第一名。這些都是嘗過墳墓味道的人,老了又要再進墳墓?還說黃昏之戀何其美?不是很滑稽嗎?
婚姻是墳墓還是樂園,各有其是。但是從上帝創造人類來說,是希望人能結婚,並生養眾多的。至於把婚姻搞成像墳墓,那是人在自作孽。黃昏之戀,究竟美不美,也是看你怎麼經營這段黃昏之戀。
有人說黃昏之戀,就只是黃昏之戀,並不一定要立約。兩情相悅的在一起,就很夠了。
民國九十三年(2004年)日本作家杉山由美子提出「卒婚」觀念,就是在繼續維持法律上的婚約關係下享受不受婚姻約束的各自生活。卒婚甚受退休長者歡迎。而黃昏之戀,則可採取有婚約之實,而無婚約之名。讓死多活少的長者,能蒙其利而少其害是黃昏之戀最重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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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215:偷看孩子的日記
2022-12-27 15:02 聯合新聞網/ 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天使居創辦人)
他說,晚上父母以為他睡著了,竟然開抽屜偷看他的日記。 示意圖(ingimage)
大陸哈爾濱市一位高中學生,怒氣沖天的到警局控告父母侵犯他的隱私權。他說,晚上父母以為他睡著了,竟然開抽屜偷看他的日記。
這位高中生說,他在家裡像個囚犯。每天只能到學校或待在家裡,只要溜出去玩一下,回來就挨訓。
父母的監控
初三的時候,父母在他房門上掛一小鈴噹,剛開始以為父母在為他裝飾房門,後來發現是用來監視他的。每次他開門鈴噹就會響,父母就會出來問,要幹甚麼?
他說,父母常進房間問他要喝水嗎?其實目的也是看他在做甚麼。他還發現,父親來看他時,常都光著腳丫,無聲無息的走進來,這樣較容易發現他在做甚麼。
他說,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考上外地的大學,脫離父母的監控,獲得自由。
關心過度成反彈
這個孩子控告父母侵犯他的隱私權,甚麼是隱私權?隱私權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個人不受他人干擾的權利,範圍主要是個人事務。隱私權觀念開始得很早,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用樹葉遮蔽身體,就是一種隱私權的保護。
父母偷看孩子的日記,絕大部分沒有想到會侵犯孩子隱私權,也根本沒有這種動機,主要是關心孩子,想瞭解孩子的生活作息。
就像這位高中生的父母後來也到了警察局,母親流著眼淚說,因為他們夫妻都在工作,希望能瞭解孩子行為及內心狀況,所以才會偷看孩子日記,絕無侵犯孩子隱私權的意思。我想這話是可信的。
增加親子互動
民國八十八年(一九九九年)大陸教育單位的研究發現,十至十八歲孩子的家長,有三分之二用偷看日記、信件等方式,來瞭解孩子。研究又發現,有4%的小學生,將家長及老師看他們的日記,視為是瞭解自己的方式。但有40%及51%的初中生及高中生表示反感。
聯合國兒童福利公約,規定隱私權是兒童權利之一。父母以前看孩子日記等方式來瞭解孩子,已有問題。應該增加親子時間,製造更健康的親子活動,放下父母的尊嚴,增加親子互動,當孩子將父母視為最佳傾訴對象時,就沒有必要偷看日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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