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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行一/台灣人的購買力
2021-10-12 00:50 聯合報 / 周行一(作者為政大財管系教授)
台灣夜市食品,花一百元足以吃飽,這類東西的價格是民眾所能負擔的。記者曾增勳/攝影
在台灣,一般人負擔得起的東西特別便宜,例如夜市的食品,花一百元足以吃飽,這類東西的價格是民眾的所得能負擔的,甚至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們的所得的購買力是不錯的。
以今年七月廿一日經濟學人週刊編的大麥克指數(Big Mac Index)為例,大麥克漢堡在台灣的價格是七十二元,在美國是五點六五美元,如果匯率是一美元兌換新台幣十二點七四元,兩個地區的物價水準就是一樣的(5.65 x 12.74 = 72),也就是台灣民眾與美國民眾的大麥克購買力是一樣的,用七十二元台幣可以在台灣買到一個大麥克,七十二元台幣換算成美元後,可以換成五點六五美元(72/12.74 = 5.65),也可以在美國買到一樣的大麥克。
不過七月廿一日的實際匯率是廿八點○五,即一美元可以兌換廿八點○五台幣,因此五點六五美元可換一五八點四八元台幣,也就是美國人花在購買大麥克的金額在台灣可以買到二點二個漢堡(158.48/72 = 2.2),因此經濟學人據此說台幣低估了,台幣如果升值到一美元只能換十二點七四台幣,兩地的大麥克價格就會一樣。當然,也會有人說,台灣的物價真便宜,美國大麥克的價格是台灣大麥克價格的二點二倍。
可是台灣單價高的東西卻比美國貴得多,例如汽車,一輛民國 111 年(二○二二年) BMW X3 M40i SAV 型汽車在台灣的標價為三六八萬元台幣,在美國馬里蘭州一家銷售據點的網上標價為六點五萬美元,以七月廿一日廿八點○五台幣兌換一美元的匯率,可以將該美元價格轉換成一八二萬三二五○元台幣,也就是美國的汽車比台灣便宜很多,只有台灣售價的一半左右,台灣人在台灣買一輛 BMW 的價錢,在美國可以買到兩輛。
因此,以便宜的物品觀之,台灣人的所得的購買力跟美國人比算是不錯的,可以說我們的錢在台灣比較大,雖然我們的國民所得在民國 109 年(二○二○年)底時只有二八,三○六美元,可是以大麥克的物價來看,有六二,二七三美元的購買力(28,306 x 2.2 = 62,273),與美國的國民所得六三,五四三美元幾乎是一樣。但是以貴重的物品觀之,台灣人的購買力就大不如美國人了,按 BMW 的價格,我們二八,三○六美元的國民所得只有一四,一五三美元的購買力(28,306 x 0.5 = 14,153),比美國的國民所得六三,五四三美元差多了。
便宜的東西大家都買得起是種小確幸,對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很有幫助,但也是低薪的原因,因為東西的附加價值太低了。昂貴的東西卻比美國貴得多,與美國民眾比,我們想要有高水準的生活很艱難。便宜東西的價格比先進國家更便宜,昂貴的東西價格比先進國家更昂貴,表示台灣缺乏自由開放經濟體的效率,讓台灣企業與民眾無法因為兩地價格的差距獲利,例如車輛的各種稅率高,造成無法經由平行輸入水貨縮短價格的差距,而水貨因無原廠保證,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也不足。
有一天,我們與先進國家的價格水平類似時,我們才算是一個已開發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