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1日 星期日

星期透視/與時俱進的奧運魅力/名家縱論/遺產稅不是好財源

.里約奧運 台灣遺憾與驚奇
.一個跌倒 看到奧運「共生」精神
.激勵選手 國光獎章該檢討
.星期透視/與時俱進的奧運魅力
.補償收費員 逼公務員犯法?
.請問總統 您要給下一代什麼教育?
.名家縱論/遺產稅不是好財源
.伊斯蘭輕體育 競技弱勢 台灣警惕
.孩子迷抓寶 小心遇拐騙
.畫中有話/發揮無窮「老」力








星期透視/與時俱進的奧運魅力


2016-08-21 05:53 聯合報  楊忠和/彰化師範大學社會科學暨體育學院院長、前體委會主委

總統與內閣出面解決前國道收費員安置爭議案,依據目前資訊,將由政府負擔三分之二、遠通電收負擔三分之一費用,解決相關問題。
公權力該如何介入特許行業的營運,當然有可討論空間;但這個個案,更凸顯了經濟學中「那隻看不見的手」是否真如市場派認為那麼神奇運作的爭辯。
國道收費員安置爭議,是源自高速公路要建設國道電子計程收費系統,是科技的創新引進與現有流程改善,不論是否為民間投標興建營運轉移的BOT案,只要系統上線,國道收費員都得面臨轉業的處境。
這隻科技的手,不但影響了國道收費員的生計,可以想見,未來台電的智慧電表上路,現有的抄表員生計也會受影響。這些屬於公用事業員工的安置都如此困難,更遑論因為網際網路、機器人、自動化生產等等的科技創新,將大量改變現有的工作型態,影響更多人的就業。
本案更複雜的是因為採取了BOT的模式,以遠東集團為首的遠通電收公司承攬,遠通取得營運特許權,並據此發展出足可輸出國外的成功營運模式,也改變了台灣民眾使用高速公路的習慣。
從市場面來看,遠通提供了效率與安全的加值服務,因此從特許權營運中獲取應得的利益,但因為型態的改變,前國道收費員已無法為特許企業提供價值,因此面臨工作改變的困境,此時當然需要有政府的手來平衡。
只不過,在科技創新引發工作型態改變的大浪潮下,政府的手是要救個案還是解決通案?能救多少個案?都是公權力出手前必須慎思的問題。畢竟,科技浪潮是為了讓社會運作更有效率、讓民眾生活更便捷,並將釋放出來的人力轉作更有價值的工作。
但目前政府在解決相關議題上,僅著眼在補償費用的處理,未見對於科技影響工作型態的通盤考量,設若將來有更多國營事業與民營企業因為引入創新科技而需要不同能力的員工,政府又將如何幫助這些勞工轉業?
市場的手看得是價格與價值,科技之手是讓願意學習與有能力升級的勞工增加自己的市場價值,政府之手則應該是在無法升級的時候,協助非志願性失業的勞工可以轉業,找到合適的市場。否則,僅以政府之手介入價格的評斷,最終只會讓勞工愈來愈弱勢,也無法順應科技潮流發展。

名家縱論/遺產稅不是好財源


2016-08-21 05:53 聯合報  陳冲


上月與野村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辜朝明同台參與論壇討論,辜朝明於回應主持人有關中國經濟趨勢時,突然脫題談到日本近日研議提高遺產稅的政策。辜先表示增稅議題浮現後,渠發現日本社會就紛紛討論如何避稅,他不解如果大家都避稅,就算稅率提高對稅收也不會有幫助,而且許多菁英都把精力放在避稅規劃,不做正事,對日本經濟也不會有好影響。
接著,辜氏有備而來出示一張他分析台灣二○○○年至二○一五年的遺贈稅稅率稅收關係圖表,結論是台灣稅率降低為十%後,稅收反而提高,而且迥異以往,遺贈稅不再短徵,而是較預算超徵(辜氏未明言數字,事實上以遺產稅率修正前後七年比較,適用五十%稅率的七年稅收一九九三億元,至於適用十%稅率的七年稅收竟也有一九六四億元,稅率差四十%,但稅收所差有限)。最後辜朝明表示,聽說台灣新政府要提高遺產稅稅率,他建議務必要謹慎,應以歷史或他國經驗為師。
巧的是,同一時間德國也在為遺產稅問題爭辯。二○一四年德國憲法法院認為遺產稅法中對繼承家族企業免稅的規定違憲,要求修法改革。經過反覆冗長的辯論妥協,也於上月通過新法,為支持經濟發展,對家族企業繼承維持免稅,但附加較嚴格的條件(一定年限內調薪、資遣的限制),但是因為在過程中主張採取十五%單一稅率的綠黨,在各邦中擁有一定的影響力,一般認為修法只是應付舊法被憲法法院裁定六月卅日失效面臨空窗的緊急措施,未來還有好戲可看,有趣的是,在高稅率(遺贈稅)多寬減的德國,意識形態偏左的綠黨卻主張低稅率的簡化稅制,其務實態度值得注意。
回到台灣,原不主張加稅的新政府,因反對長照以保險支應,為開拓財源,故轉而主張提高遺產稅稅率,以取得長照所需資金,另一方面也可呼應消弭貧富差距、世代公平的訴求,好像左右皆逢其源。
但行政院長於就任前接受電視台專訪,曾抨擊二○○九年遺產稅稅率的調降,認為「使富人財產迅速累積,形成大戶炒房」,聽來鎖定遺產稅率,好像也非單純著眼於長照財源,多少也有另一種「轉型正義」的味道。其實各國經驗顯示,遺產稅率偏高時,所謂「富人」無不竭力避稅,財產常有技巧性的名義變更,稅收反而短徵。美國布希總統二○○一年曾修法提高遺產稅起徵額,並降低稅率,但也以二○○九年訂出新法為條件。因此在此期間內,國會聯合經濟委員(JEC)曾提出研究報告,指出在歷史上,美國提高稅率時,稅收占GDP比例下降;降低稅率時,該比例提高。其原因也不複雜,報告中也指出,遺產稅與他稅不同,是一種voluntary tax,只要有心就很容易規劃避稅,會被徵稅的,只是部分財產或是不及規劃者,甚至是無力或無心規劃的中產階級。
最近廿年來,國內數度為遺產稅的存廢或稅率有所爭辯,高稅率的主張者,認為遺產稅可避免世代不公平、消除不勞而獲或將以前的避稅一次收回等等,但反對者也會說,財富很多來自本身的努力,其中也有家屬的貢獻,甚至現代許多高薪專業人員其財富純來自稅後的勤勞所得及省吃儉用,雙方論戰其實都不似美國前述JEC或CONSAD Research的長期實證研究,來得有說服力。U.S. Trust的研究也指出,七十七%的富豪來自中產階級以下家庭,換言之,致富不當然與遺產稅有關,實證研究反而顯示關聯性不大。
我倒不是建議國內要針對遺產稅與經濟發展、社會公平做一項長期研究,因為可以想像台灣經不起長期的內耗辯論,不過許多國家不課遺產稅(例如:奧地利、葡萄牙、澳洲等),德國左派政黨竟主張偏低的單一稅率,都指出遺產稅,基於「自願稅」的性質,係不穩定的稅,如果提高稅率高於避稅成本,稅源會更不穩定,以不穩定的財政收入,做為長照財源,不僅可能不足,反而會顯示政府不注重長期照護的需要。
長期照顧法公布周年,明年將要施行,長照2.0的口號也已喊出,還是趕快選一可靠財源儘早推動吧!
(作者為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