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國際刑事法院 難介入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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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刑事法院 難介入以哈
◆  主政者應確保國家安全
◆  合力營造失智友善社區
◆  高層不重視 擋不住醫護離職潮
◆  國旗搞烏龍 陸委會層層失守
◆  護財政永續 修法規範特別預算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國際刑事法院 難介入以哈


2023-10-21 03:12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新北市)
季青漫畫


加薩走廊的加薩醫院遭炸,造成五百多人死亡,引發國際震驚,阿拉伯世界齊聲譴責以色列的暴行,惟以方則提出影像及錄音,反控是伊斯蘭組織所為。面對如此的各自表述,實有賴一個中立、客觀的國際組織介入,觀諸現況,實僅能依賴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來調查。但若真要進行責任歸屬,卻存有諸多障礙。

根據羅馬規約所列的戰爭罪類型,其中即有故意攻擊平民及醫療機構之行為,而此規約所規範的對象,並非國家,而是實施具體行為的自然人;且依據羅馬規約,對於戰爭罪行的處罰,不僅是實際執行的基層士兵,也包括下令指揮的上層軍官甚至統治者。也因此,無論是哈瑪斯無差別的發射火箭或以色列的戰機轟炸,因都以平民為對象,無疑皆觸犯戰爭罪。

只是,根據羅馬規約而於荷蘭海牙成立國際刑事法院,對於以巴衝突,是否具有管轄權?

因以色列並非羅馬規約之成員國,且向來抗拒國際組織介入以巴衝突,自不可能由其要求國際刑事法院介入,致僅能由巴勒斯坦方為請求。而依據羅馬規約,非締約國仍可以特別協議之方式,自願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只是巴勒斯坦雖在民國七十七年(一九八八年)宣告獨立,卻未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多僅被認為是「政治實體」,成為巴勒斯坦自願接受管轄的障礙。如在民國九十八年(二○○九年),針對以色列對加薩走廊所採取代號「鑄鉛」之軍事報復行動,巴勒斯坦政府即向國際刑事法院控訴以色列軍方的戰爭罪行,卻因是否為國家的適格性而受阻礙。

惟在民國一○一年(二○一二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六十七/十九號決議,承認巴勒斯坦為「非會員觀察國」,國際刑事法院才因此接受巴勒斯坦的國家地位,同意其對加薩走廊及約旦河西岸有關以巴衝突的戰爭犯罪之刑事管轄權。甚至在民國一八年(二○一九年),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本蘇達,還做出一份相當詳盡的調查報告,除對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有計畫屯墾及對加薩走廊軍事行動有所指摘外,也強調哈瑪斯以火箭攻擊以色列平民,亦屬戰爭罪行兩者皆應受國際刑事法院之管轄。故此次以巴衝突,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自可依此前例介入調查並追究責任。

只是,法規的障礙雖已不存在,卻也難實踐。除了以巴衝突仍在持續,恐難進入加薩走廊調查外,衝突雙方、尤其以方的強硬態度亦增加實踐難度。如民國一○八年(二○一九年)本蘇達報告提出後,以色列重申以巴衝突屬國內事務,悍然拒絕任何外力干預。也因此,就算在此次衝突結束後,檢察官進入加薩調查戰爭犯行,甚至起訴相關人士,卻因無力逮捕到場,就只能是種宣示,暴露國際刑事法院的先天缺陷。












主政者應確保國家安全


2023-10-21 03:21  聯合報/ 張漢平/榮民(高雄市)
中國大陸外交部新聞司司長華春瑩。(路透)


以哈衝突持續發展,對全球的影響難以評估,就連美國總統拜登也在日前親訪以色列,表達對以國的支持,也期盼衝突能夠得到緩解。

其實就人道立場的觀點來看,戰爭所造成的家園殘破與傷亡,對一般平民百姓而言,都是人生中最殘忍悲痛的經歷。深信避免戰爭、遠離戰爭,或要如何設法讓無辜百姓平安脫離戰場,皆屬國際社會認同的普世價值。

針對這次以哈衝突,日前網路上出現一則很有意思且和中華民國有關的新聞,就是中國大陸外交部新聞司司長華春瑩在某社群平台提到,二戰時上海曾向兩萬名猶太難民提供庇護,更稱過去的悲劇不應重演在任何人身上,然此言論卻遭網友大酸,當年為兩萬名猶太難民提供庇護的是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共無關。無論如何,這算是有關我國人道救援的歷史佳話。

總之,我們從當前的「俄烏戰爭」和「以哈衝突」戰爭慘況,就應了解戰爭將造成令人無法承受的後果,甚至可能產生幾個世代、數百年的影響。台海目前也處於美中地緣政治交鋒之際,如何確保國家的安全、穩定與發展,應是主政者最重要的責任。













合力營造失智友善社區


2023-10-21 03:23  聯合報/ 陳乃菁/神經內科醫師(高雄市)
居家職能治療所為外籍看護上課,教導如何照顧家中失智症長輩。記者梅緣緣/攝影


為妥適照顧失智症患者,衛福部推動「失智友善社區」,但據聯合報健康事業部做的網友問卷調查,多未感受到社區對失智症的友善,也有民眾認為台灣對於失智識能不足。

由於大部分人還是希望在地老化,因此社區能否包容老人,特別是失智長輩,就相當關鍵。

只是,最近遇到一個案例:一位爺爺沒有迷路疑慮,而是情緒控管不好,時不時就看人不順眼。大樓管委會告知家屬:「爺爺老了,情緒暴躁,可能有點精神問題,或許不適合住在社區。」家屬很震驚:「可是,這是爺爺的房子啊。」爺爺是合法居住,總不能因脾氣暴躁就不讓他住吧。

管委會繼續勸說:「那要有人陪他,確認他不會傷害到別人。」家屬無奈的說:「我爸爸是有點退化,但應該未曾傷害任何人吧。」管委會說:「有一個這樣的老人在社區,房子不好賣啊。他以後會不會更嚴重呢?你們能否把爺爺帶走?或找個人來照顧呢」?

看著家屬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情,我說:「能否跟管委會說『目前爺爺吃穿都不需要人幫忙,也能自己外出購物,只是情緒比較容易抓狂,所以現階段不會接受有人一起住的建議』。況且,人人都會因變老而退化,社會裡勢必有許多退化的老人家,現在開始讓社區居民增加對老人行為的理解,不也是好事嗎?例如讓居民知道常對爺爺微笑,多互相配合,就能軟化爺爺的硬脾氣」。

家屬嘆口氣:「我試著要跟他們說明老人的模樣,以及退化前期可能有的行為,結果沒有人要聽。我想,只有等他家也有這樣的長輩,才有機會改變想法。」又說:「以前覺得住高級社區很好,因為會對居民的素質有所要求來確保生活品質,只是沒想到家中長輩退化了,卻被說是對社區有害」。

我只能跟著嘆氣,答應若有可幫忙的地方一定會盡力。只是想想,大樓的設計往往是十幾戶甚至上百戶緊密相鄰,要讓長輩、特別是失智長輩能在地安老,還真是需要社區居民的共同諒解才行。

回想多年前剛開始推動失智社區據點的布建,曾協助長照界夥伴探詢大樓的一樓是否能出租來當據點,卻被以「失智長輩聚集可能讓房價不好」而拒絕了。那時我也很無奈,很想說:你我都會老,若每一個功能不好、情緒不佳的老人都被排斥,一罹患失智就被排擠,那社會上還有哪些空間能讓大家好好生活呢?

其實,愈來愈多人談起老年居住都會傾向入住大樓,因為有電梯可以方便進出、有管理員可以幫忙看門戶、有管委會可以協助管理,的確比單獨一人住透天厝來得方便點,只是入住大樓也有疑慮,可能遭遇群居生活中的人際互動問題。

高齡化浪潮猛烈,再沒幾年我們就會成為五分之一人口是老人的社會,大樓就是社會的縮影,因此大樓居民也會有類似的年齡分布,那麼何不現在就協助居民知道怎麼與長輩互動?眼前的長輩可能造成住戶的困擾,但也可能是最好的教材,幫助大家理解老人的行為,也能因為要協助他在地安老而做出改變,讓居住環境變得更高齡友善。當還沒有老病的住戶現在就開始努力讓社區成為高齡和失智友善的環境,很有可能將來受到助益的就是我們自己呢!












高層不重視 擋不住醫護離職潮


2023-10-21 03:22  聯合報/ 林美智/護理人員家屬(新北市)
護理師荒至今仍持續延燒,不少屆齡退休的護理人員,能逃就逃,立刻申請退休。本報資料照片


護理人員離職潮時有所聞,行政院日前核定每年投入一八○億元,希望七年內增加五到七萬名護理人力,但對於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全面加薪等訴求,衛福部回應護理人員無差別加薪及保障年薪七十萬,恐有公平性及財源疑慮,評估不宜。

請政府不要只在每年護士節辦理表揚大會說些冠冕堂皇的話,而忽略為國為民持守三年疫情、及長期被壓榨與被少數病人或家屬無理對待的護理人員們。

當一間間病房因人力緊縮無法開出,又當門診、開刀房、加護病房、麻醉、醫檢、放射、照服等工作人員也吹起離職潮,再看到一個醫療院所短期內開出近百個職缺,這就不是單一醫院的問題,而是國安問題。

相信多數護理人員當初是懷著滿腔熱血,也深知這行業分秒必爭,是極具挑戰的工作。但護理工作常得忍受病人或病患家屬無理且過度的要求,醫院暴力事件時有所聞。護理人員不被高層重視、乃至站在同一陣線,才是壓垮護理人員的最後一根稻草。

護理人員長期被教導「視病猶親」,那應是一種在對等且需被尊重下的自然體現,絕對不是長期處在一種被病人或家屬言語霸凌、甚至被過度要求服務的狀況下,還需長期忍氣吞聲的不對等工作環境中。

近期郵政單位因應即將面臨一波退休潮及因應大環境,提高各類新進人員的薪資,更讓長期在高壓醫院工作的人員,感到極度的不被重視與關愛。

醫療院所的工作人員,每天得面對攸關生命、分秒必爭且不特定人事物的突發狀況,需承受相當大的壓力。然而護理人員待遇卻無法相對應有效提升,且少有醫療院所首長挺身而出護航護理人員以獲取最基本的尊重,護理工作人員此起彼落的離職潮勢將持續上演。

呼籲官員及立委能正視這攸關你我的就醫權益與醫療保障課題,也期望國人能將心比心並多點體諒與包容。政府有責任教育國人,自小即具有正確的道德倫理與尊重彼此之觀念;媒體則有監督與善盡引領之義務;立法機關也應有全面檢討醫療院所人員進用與提高薪資的遠見;司法也要有勇氣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惟有上下一心達成共識,才能化解這個國安危機。

最後,時代環境不同,請勿再以「像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神話來要求所有人。請相關人員坐下來共同正視醫院護理職缺、畸形班表、護病比失衡、超時加班卻無加班費等各種問題。力求改善體制與待遇,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也才能迎戰即將到來,以人為本的長照人力需求。












國旗搞烏龍 陸委會層層失守


2023-10-21 03:15  聯合報/ 黃映溓/文史工作者(屏東市)
陸委會9日晚間舉辦的國慶晚宴上,舞台背景的國旗出現「13道光芒」,陸委會向外界致歉,並表示該背景是委託外部廠商設計製作。(圖/陸委會提供)


陸委會國慶晚宴現場秀出的超大國旗背板,竟然出現「十三道不對稱光芒」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堂堂中華民國陸委會「惡搞國旗」,令人錯愕且遺憾!

國旗出現十三道不對稱光芒,陸委會被抓包後推說是委託外部廠商設計,廠商則表示雖購買經授權圖檔,但未詳細審閱內容,才會導致誤植錯誤,已在第一時間向陸委會致歉,陸委會因未及時察覺圖檔有誤,也向外界表示歉意,並稱會深切檢討。

陸委會發生這樣的烏龍事件,實在是不可原諒,中華民國國旗制式圖騰行之有年,書籍、網路俯拾皆是,此次的嚴重疏失,至少有以下三個面向亟待正視:

其一,陸委會既是委外設計,第一線的承包廠商援引套用國旗圖騰,竟然完全不察,粗心大意,疏忽至此地步,導致出現嚴重謬誤。

其二,縱然廠商不察失誤,陸委會負責驗收的部門竟然行事草率,敷衍交差。

其三,陸委會職司編審、校對的專責會務人員,事後竟然完全沒有任何人察覺,任令國旗誤植憾事無法遏阻。綜觀以上,陸委會內外上下層層把關都凸槌,一錯再錯,凸顯陸委會的離譜至極。

國旗搞烏龍茲事體大,陸委會竟然發生這樣的荒唐事,令人匪夷所思。

國旗,應該是朝野對國家認同的最大公約數。即便可以不喜歡這個政府的所作所為,但是,絕對不能不喜歡我們所擁有的這個國家。擁護青天白日滿地紅這面中華民國國旗,不僅是國民的權力,更是至高無上的榮耀。

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陸委會早已放棄九二共識,不再推動兩岸交流庶務,甚至違反憲法全力配合蔡政府的兩岸「互不隸屬」兩國論意識形態,每天的工作就是為台獨進行宣傳;遇事只顧「罵中共」,放棄尋找促進兩岸和平交流的方法,更遑論要讓兩岸民眾互通往來,增進彼此情誼。陸委會的高官顯爵、封侯大吏們,眼下就只剩下一件重要任務:「罵大陸」。

國旗搞烏龍,恐怕是「司馬昭之心」,實在讓人無法排除「陰謀論」聯想。若連國旗都能惡搞,民進黨政府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寄望陸委會能為國人同胞發揮實質助益,增進兩岸關係,無疑是緣木求魚。陸委會官員們深居廟堂之上,尸位素餐,不如早日裁撤解散算了。












護財政永續 修法規範特別預算


2023-10-21 03:13  聯合報/ 王有康/退休大學副教授(台北市)


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總統大選,關於國家財政問題亦是民眾乃至幾位總統參選人關切的議題,例如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昨天即提出四大財政政見,批評蔡政府的稅政超收是假政績,實際上面臨國家財政分配不均、數字管理失靈、特別預算常態化、稅制改革、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變革等問題,並提出財政紀律等四大方針。

當前我國採用特別預算的方式編列,是以發行公債來籌措財源,按照「公共債務法」的規定,特別預算的編列,不受債務法有關中央總預算和特別預算每年舉債額度不得超過總預算加特別預算十五%的限制。不過,特別預算在跨年度計畫執行期間,舉債累計加總還是不能超過執行期間總預算加特別預算合計數的十五%上限。

蔡政府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上任以來編列特別預算包括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以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和前瞻2.0

中央以特別預算方式補助地方改善地方基礎建設本無可厚非,但是預算法規定,特別預算只有在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發生上述情形時,才可在總預算外以特別預算動支。

而前瞻計畫中的「改善停車問題」計畫、「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與「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等例行的工程,按往例係循正常預算程序,由各級政府在執行前一年度編定,並以經常門或資本門支應。再說,如果計畫因材料或工資物價上漲導致經費增加,根據預算法,應於執行年度辦理追加預算

根據預算法規定,各機關有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或是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經行政院核准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修補道路計畫,建議應遵循預算法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支應

前瞻計畫採用特別預算,排除預算法對普通預算的限制,這對於「深層海水取水工程」、「桃園都會區鐵路地下化」等計畫,因執行到完工橫跨數個年度而有其必要,但是一般預算即可執行的道路整修計畫以特別預算執行之,若開此例,預算法財政紀律恐將折損。

另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舉債為主要資金來源,截至今年十月,中央政府債務將近六兆,將來必須還本付息,不得不慎。

基此,建議修訂預算法第八十三條,除了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有關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外,增訂無法以追加預算編列或以第一、第二預備金動支的計畫,方能使用特別預算」,以避免過多一般計畫透過特別預算編列舉債,破壞國家財政永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