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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國防布、高譚市、總統腐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財團法人治理問題 落實公益
經濟日報社論/解決財團法人治理問題 落實公益
2017-11-26 03:07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衛福部要求長庚一個月內提出符合專案報告中的改革建議,圖為林口長庚醫院外觀。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王騰毅/攝影
衛福部、財政部終於開始正視財團法人的治理問題,為了正本清源,我們呼籲政府儘快審議、通過「財團法人法」。
衛福部上周公布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醫院)的檢查結果,要求長庚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包括明確劃分董事會監督和醫院管理權,醫院經營回歸專業,且董事會應排除企業干預。但是,長庚醫院認為第三項要求是不合理的要求。
財政部也在檢討財團法人的免稅規定,修正重點包括:原則禁止回購捐贈事業股票,以免淪為控股單位;分級提高公益等支出比率,現行規定是不低於基金收入六成,未來將分兩級,財產或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須達八成,1億元以下者則維持六成。同時,不能對捐贈人或與捐贈人有關係之人變相盈餘分配部分,將予明確化。基本上,我們支持財政部的改革方向,因為這些作法可以落實財團法人的公益精神,不應有太多商業考量,而且適用於所有財團法人。
自從今年7月間爆發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接著持續傳出子宮鏡檢查浮濫與他人代為開刀等爭議,使得長庚醫院治理問題陸續浮上檯面。相關問題包括:長庚醫院成為台塑集團的控股單位、長庚醫院董事會過於內部化、過於成本管控與追求財務績效。
長庚醫院也知道衛福部調查報告所述的嚴重性,因此對外宣布長庚醫院擬推動三項改革原則:請辭台塑、台化、台塑化三家公司董事,且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將不行使董監事選舉投票權,並決定不再加碼台塑集團持股。基本上,若能落實這三項改革原則,可逐漸回歸財團法人的設立精神。
目前衛福部與長庚醫院最大爭議是董事會組成。根據長庚醫院董事候選資格其中一條規定「相關捐助企業代表得選聘董事」,目前15席董事有七席是台塑、南亞與台化高階經理人。有關此點,要強調的是長庚醫院部分持有台塑集團上市公司股票是由王永慶先生昆仲捐贈,他們或後人當然可當選董事,但是這些關係企業高階經理人並非捐助人,卻占著太高比率的董事席位,即使以社會賢達描述,仍難怪會被衛福部批評為太過內部化。
長庚醫院認為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是人事問題,而非制度所致,因此衛福部對於其董事會的要求並非恰當。然而,從一連串事件來看,包括事件發生後迅速解除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與林口院區院長的職務,及該主委辭職離開醫院後仍宣稱是奉上面之意行事,還有上述長庚醫院結構性問題,皆代表長庚醫院的治理需要徹底改善。
其實,長庚醫院董事會成員包括王氏家族、台塑集團高階經理人與各院區院長,從財團法人治理而言,的確是屬於內部化的董事會,容易於產生董事長獨斷之弊。既然長庚醫院已經決定請辭台塑集團上市公司董事,且持股不行使董監事選舉投票權,以及不再增加持股,董事會成員也不需要再有那麼高比率的台塑集團上市公司高階主管。
針對這些爭議,我們建議將長庚醫院本次的改革重點列入「醫療法」之中,而且加入醫療財團法人要有一定比率的外部、專業董事,其非屬醫療財團法人內部人,捐助人或其家屬,亦非受雇於他們所控企業或團體。甚至可以將上述規定列入「財團法人法」,適用所有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是以財產為基礎而集合成立的法人,主要設立目的為從事公益活動,屬於非營利組織。除了上述長庚醫院的問題,二年前也爆發過大型宗教團體財務透明的爭議,以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雙薪肥貓議題,顯示政府有必要好好管理財團法人。去年4月中旬行政院院會就已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如今即使政黨輪替,但仍值得社會各界的瞭解、討論與支持。
聯合報黑白集/國防布、高譚市、總統腐
2017-11-26 00:57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蔡英文總統昨天出席民進黨中常會,面對媒體提問慶富案相關議題,不發一語。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林俊良/攝影
慶富獵雷艦弊案高潮迭起,竟串起了國防「布」、「高」譚市、總統「腐」這三個不相干的詞,也讓人見識到台灣民主進步的「奇蹟」!
「國防布」一詞起於四年前的洪仲丘案,軍方原想低調結案,未料形成輿論風暴。軍檢署調查發現,監視錄影畫面有不少時間畫面全黑,推測是監視器遭黑布蓋住導致,因此遭網民譏為國防「布」。此後,便用來形容意圖掩蓋真相的行為。
「高譚市」原是美國漫畫、電影《蝙蝠俠》中虛擬的城市,外表光鮮卻內幕重重,犯罪行為日增。近年,不少網友、基層員警用來影射為高雄市,或成為名實不符、表裡不一的代名詞,諷刺形象虛假的地方。
慶富案意外串起這三個詞彙,但可能讓國家損失數百億元的弊案,難道可以薄懲將官了事?蔡英文把責任推給前朝,卻隻字不提軍方挪移廿四億元是受誰指使;此案涉及高雄市府及高雄銀行,高雄市議會大可要求專案報告,但民進黨議員寧可自廢武功。更別忘了,雄檢「配合」總統府更改說詞,行徑有多離譜。
想透過公信力薄如蟬翼的「國防布」,去掩蓋主要場景發生在「高譚市」的軍購弊案,如果不是「總統腐」,可能嗎?
聯合報社論/撤掉財經幫,換上高雄幫?
2017-11-26 00:57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高雄市長陳菊(左)。 本報資料照片
慶富案滾雪球,台灣「官商勾結現形記」又添一典範故事。其中最奇特處,不僅在於此案橫跨藍綠兩朝,商人直入總統府的紀錄藍綠皆有,更在於當今民進黨政府調查、處理案情的手法避重就輕。一開始高調領軍專案小組的副閣揆施俊吉,發現案情風向有變後完全噤聲;地方層級的海洋局長下台,高雄市長陳菊稱委屈,王端仁卻又遭鎖定為調查對象;國防部由海軍司令出面扛起「下令撥款」的責任,懲處名單和程度卻僅侷限於記過等行政處分,言明「不導向是弊案」。尤其特別的是,明明全案動搖國本到總統都出面關切的地步,蔡英文卻一開口就稱「前朝啟動的計畫有疏失」。
眾目睽睽之下,司法調查才剛起步,卻好像從總統府到國防部都在給這個案子「定調」。而周邊有所動作的行政機關,連財政部都出手了!
慶富案一爆發,主辦聯貸的第一銀行董事長蔡慶年即遭撤職,彷彿在呼應施俊吉所謂「第一銀行打開金庫任人搬錢」的指控。但是,當金管會剛展開對各主要聯貸銀行的金檢行動時,行政院又忽然火速更換第一金控、合庫金控、台灣企銀三大公股銀行的董事長。親綠媒體立刻讚許:這是打破「財經幫」壟斷公股行庫。但令人大吃一驚的是,換上台的三名新任董事長,被起底全部擔任過高雄銀行董事長或常務董事,名之為「高雄幫」並不為過。
可疑問題之一:如果「財經幫」壟斷該換,則「高雄幫」上台的理由何在?一「幫」換一「幫」,說得過去嗎?尤其慶富案野火遍地,行政院換上「高雄幫」之際,立委賴士葆正在質疑高雄銀行的角色,二○一三年在慶富與國防部簽署合約後短短數日,即火速幫慶富提供十七.五億元的履約保證,可謂整起慶富案「點的第一把火」。聯貸銀行正接受金管會調查,銀行團中的其他公股銀行旋遭董事長撤換的嚴峻處分,難道唯獨高雄銀行具有護身符,在敏感時刻竟還能「保送」前後任三名董事繼續升官?再說,金融機關主管首重專業資歷,但蔡政府的「政治任命」何以這般橫行無阻?
可疑問題之二:一上台就強調要改革銀行業「球員兼裁判」現象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眼睜睜看著財政部堂而皇之橫掃公股銀行人事案,「球員兼裁判」的力道莫之能禦。金管會對「球員兼裁判」的處理方針何在?
可疑問題之三:金檢報告及司法調查雖然尚未水落石出,但慶富案的聯貸銀行團在十一月初即召開過會議,醞釀由銀行公會出面,建議日後針對類似聯貸,主辦招標政府單位應出具聯貸意見公文,並簽署三方合約。換言之,這些公股銀行也在尋求分散風險、分擔責任之道,誰也不想隨便被推入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計畫。以慶富案為例,這類政府標案中,真是公股銀行主動「打開金庫」任人搬錢?抑或公股銀行也是「苦主」,被政府高層強押著上陣卻有口難言?這不但是檢調單位對本案應清查的重點,也是各類型政商勾結案件中「銀行變成奸商小金庫」的癥結。
早在顧立雄接任金管會主委「一鳴驚人」之時,我們就在社論中提醒「金融業最大家族姓泛」的問題。「泛公股」銀行,手裡握著的也是人民的血汗錢,卻因為官股性質,不但受財政部指揮人事,還可能接受「上上級」及廣泛官方階層的間接影響,干擾了應有的專業判斷。試問,慶富案的聯貸銀行團中,何以沒有一家民營銀行願意接案?是民營銀行比較擅於「避禍」,還是公股銀行躲不掉「姓泛的」被插手指揮的命運?
我們疑問的三大問題,財政部、金管會、檢調單位不可能視而不見,也不是推給「前朝啟動」就能避而不答。「姓泛的」問題請謹慎清理,否則用「高雄幫換財經幫」,只會治絲益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