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

經濟/電業法修正如何不缺電又不漲價?

.聯合報社論..不認同憲法的人,如何負責釋憲?
.聯合報黑白集.暫停用電或暫停呼吸
.經濟日報社論.電業法修正如何不缺電又不漲價?









經濟/電業法修正如何不缺電又不漲價?


2016-10-21 03:45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電業法修法綠能自由化先行,風力、太陽能等綠能業者發電後將可直接賣給用電客戶。
圖為彰化濱海風力機組。 圖/聯合報提供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21年來第七度送進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為兼顧穩定電力供應與維持電價平穩,需採兩階段方式,第一階段以綠能先行為原則,在二年半內先開放綠能發電業,並得透過代輸、直供等方式售予用戶;六至九年內對台電進行廠網分工。第二階段則待市場穩健發展後,再開放新設傳統發電業直供、代輸與一般售電業,並開放售電業,完成全面的競爭。
基本上,我們支持電業法的修正,因為其特色就是「電業自由化」,讓電力供給(發電)更多元(納入綠能),使用者有更多選擇(化石燃料或綠電),又讓輸配電供公共公平使用,這也是電業法第1條新增「促進電業公平競爭及合理經營,保障用戶權益」的宗旨。
但是,新政府卻忽略了電業法原來的重點還包括「調節電力供需」,不但不能保證不缺電,在需求面也忘了要著重平衡,甚至還開出了違反自由化的支票。
我們很擔心,電業法修正通過後,新政府「兼顧穩定電力供應與維持電價平穩」的承諾,隨時都有跳票的風險。也就是說,新政府透過電業法的修正,既要非核、減煤、降汙,又要節能、綠電,還要維持不缺電,不漲價,有如華而不實,美不勝收的政治支票,遲早會搞砸自己的招牌,甚至變成電能危機。
先從事實面來看,蔡總統主持政策協調會才宣達電業法送審的決心,次日即出現供電備轉容量率降至2.83%,備用電力不到百萬瓩的窘境,雖然連夜搶修故障的機組,另一電廠提早檢修完畢,水力機組也全力發電,第三天的備轉容量甚至距離限電紅燈僅差6,000瓩,連政務委員張景森都呼籲民眾節電,行政院甚至中午都關掉冷氣。入秋都有限電危機,加上近來中南部空汙指數破表,地方政府更加排斥燃煤發電,民營電廠將接二連三被迫停止供電,未來核電廠又加速除役,顯然在電業法修正前,缺電已是不爭的事實,否則官員沒必要呼籲民眾節能省電;將來電業法修正後還有一些不利因素影響供電的穩定,新政府怎能不提心吊膽?
其次,電業法還要降低燃煤的比率至30%,綠色能源配比要提高到20%,首先就讓人質疑台灣能否心想事成?根據國際能源總署2015年的資料,發展綠能數十年的先進國家,德國提升至20%,英國14%,荷蘭只有8%,美國低於6%,日本不到5%。
更何況,發電相對不穩定,連林院長也認為難以彌補核能的缺口;再加上新建電廠通常耗時數年,電業法要在短期內提升綠電的比率幾乎不太可能;而且就算做到了,恐怕只有增加缺電的風險。
更令人憂慮的是,限電危機迫在眉睫,政府官員卻一天到晚保證民生用電不漲價。能源局長承認能源燃料配比一定會影響電價,則電業法將天然氣發電比重提升至50%,綠能發電又極為昂貴,必然增加發電成本,還有空汙和溫室氣體減量的社會成本需要反映,基於「自由化」原則,怎可能維持電價不漲?而若維持民生用電不漲價,民眾即無省電的誘因,則供給面開放競爭也跟不上有增無減的需求,豈不是讓缺電危機加深?而發電成本上漲,卻凍漲電價,最後不是發電業虧損,就是售電業倒閉,最後電業市場陷於混亂,反而與電業法修正的目的背道而馳。
總之,為了促進競爭,強制提升綠電比率,修正電業法,都是正確的方向,但新政府的當前急務,應該是在維持電源穩定方面提出具體的做法,拿出本事才能讓民眾有信心給予支持;至於「電價不漲」的政治支票就請不要再亂開了,作繭自縛事小,破壞「自由化」的精神,引發缺電危機,妨礙經濟發展才是得不償失。

聯合/暫停用電或暫停呼吸


2016-10-21 03:45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供電再度拉警報,政務委員張景森(右)在臉書呼籲節約用電。反核人士方儉(左)在臉書批評張景森「恐嚇、欺騙」,重申缺電是台電的騙局。 本報系資料照


台電供電緊俏,備載容量已到警戒紅線,張景森呼籲民眾儘量減少用電,以共體時艱。行政院也率先在午休時間關掉冷氣和電燈,作為節能樣板。
暫停用電不難,但畢竟不該是常態,總不能要民眾天天像躲警報一樣過日子。若空氣品質惡劣,難道能叫大家暫停呼吸?
中台灣連日「紫爆」,民眾怨聲載道,許多人必須戴口罩。林佳龍把責任推給台中火力電廠,又歸咎天氣不佳;但全台電力供應距跳電僅一步之遙,中火已無降載可能,人們能在「暫停呼吸」和「暫停用電」之間作出選擇嗎?
老實說,把人民逼到要在「呼吸」和「沒電」之間作選擇,是殘酷不仁的事,不是一個負責政府該做的事。畢竟,純淨空氣的呼吸權和便利的用電權一樣,都是現代公民不可或缺的權利。問題是,什麼樣的政府會把這兩件事綁在一起,變成斬不斷的因果循環,讓人忍無可忍?
說穿了,這就是一個不腳踏實地的政府不想誠實地解決問題,卻不斷地用「抓鬼」或「獵巫」的方式,找些容易批鬥的替罪羔羊供人們消費、取樂。麻醉久了,大家都忘記真正的問題所在,而假性病因和惡性循環一旦形成,問題就更棘手。要解決中火汙染,應該增加防汙設備的投資,而非要它停止發電;但是,政府卻只有這招。
借用張景森的公式:不用電,就不必付錢,就不怕電費貴。「非核家園」展示的願景,目前正是如此這般的鬼畫符。

聯合/不認同憲法的人,如何負責釋憲?


2016-10-21 03:45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被立委詢問是否願意唱國歌時,他以「人不能違背良心」回應。 
記者楊萬雲/攝影

立法院最近正就大法官提名人進行資格審查,在詢答過程中,出現了兩種引人注意的現象:其一,有些被提名人就敏感的社會議題如廢死或同性婚姻提出了高於社會現狀的寬容見解;其二是,有些被提名人毫不避諱大談自己的國家認同,對現行憲法內容或體制表示不以為然,甚至覺得難以苟同。
這兩種現象,後者遠比前者更值得憂慮。以目前的社會民意,許多民眾對於廢死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雖仍不能接受;但是,透過教育、社運乃至立法、釋憲的思辨過程,不無逐漸改變的可能。多位被提名人傾向支持「廢死」,是其個人態度之表達,未必代表大法官會議很快就會作成廢死之解釋;畢竟,大法官會議的討論仍必須經一番唇槍舌劍,不致率爾作出決定。
真正令人存疑的,則是那些顯不認同既有憲政體制的人,究竟有何資格擔當「解釋憲法」的工作?大法官的職責,主要就是在解釋憲法,或對發生衝突的法律、程序、命令等作出統一解釋。若有大法官基本上就對這部憲法缺乏認同,或對若干憲政設計或精神不以為然,甚至不掩其輕蔑;我們很難想像,這種人如何可能適當扮演解釋憲法的角色?
從近日的審查看,大法官暨司法院長提名人許宗力談到他對兩岸關係的看法,認為就像過去的東西德,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中華民國主權不包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此一看法,被認為是主張「兩國論」,除不符中華民國憲法精神,甚至違背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中的立場,連陸委會都急忙撇清。此舉,使許宗力原本即備受爭議的司法院長提名,又更添一筆。
在所有大法官提名人中,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許志雄。他在詢答中一路語出驚人,諸如:被詢及願不願意唱國歌時,他稱「人不能違背良心」,他認為「三民主義有問題」。他甚至直言,台灣「不是正常國家」,「中華民國」是被中國「廢棄」的國號,台灣需要一部合時合用的新憲法。在談到憲法規定的「固有疆域」時,他更譏誚說,是指「黃帝大戰蚩尤」時的疆域嗎?黃昭元的表現絲毫不輸,他曾說中華民國稱號只是為了「滿足鄉愁」,並說他唱國歌的「配額」已經用完了。
作為法律學者,這些人持什麼政治理念,是他們的個人自由。但是,這樣的人若要扮演大法官來解釋他們所不屑的憲法,我們看不出他們可能稱職的理由,而且恐怕只會更增國政的紛擾和割裂。
蔡英文提名大法官及司法院長的過程變化再三,除露出「父子騎驢」式的心態,她的提名似乎也在爭議中逐漸失去沉穩與平衡。蔡總統首度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謝文定、林錦芳,原非出色,但亦無不妥;卻因綠營人士不滿,而以跡近羞辱的方式迫使兩人退出提名。其後,蔡英文改提有違憲疑慮的許宗力為司法院長,事實上許宗力也自承,在首波提名中他原本要作為謝文定的「副院長」搭檔,卻因有「連任」的違憲之虞而放棄。但在第二波提名,許宗力反被提名為「司法院長」,府方更強以「再任」曲為辯解,以為合不合憲問題可全憑一己主觀認定。如此一來,這樣硬拗的提名,又更埋下「違憲者主導釋憲」的爭議火種。
我們不明白蔡總統為何甘冒大不韙提名那些顯不適任的大法官,這究竟只是行事急躁、粗疏所致,或者單純出於討好綠營,或是故意藉此凸顯自己的政治理念?無論如何,從這些提名人選多半出自司改會及特定律師事務所看,不僅被法界質疑為「近親繁殖」,甚至是特定政治派系人馬。萬一這些人不分良莠全數過關,未來國家憲法落在他們手裡,會被宰割變成什麼面貌,不能不令人擔心。
好的大法官,可以賦與憲法更博大、深邃的內涵;但偏執的大法官,則會被外界解讀為蔡總統遂行「司法台獨」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