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報社論/鏡電視的內鬥戲,NCC扮編導還是演員?
◆ 聯合報黑白集/台電緝兇奇譚
◆ 經濟日報社論/銀行內控機制要與時俱進
經濟日報社論/銀行內控機制要與時俱進
2022-03-17 00:53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台灣銀行宜蘭蘇澳分行一名張姓襄理,涉嫌盜領客戶2千萬元存款,人不知去向。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台灣銀行蘇澳分行一名襄理陸續盜領存戶 2,000 萬元後失蹤;損失由台銀賠償了事。身為國內形象良好的龍頭銀行,台銀居然也發生監守自盜弊案,對商譽的損失顯然巨大。
近年來類似事件頻頻:前年,台新銀行理專「玩期貨」失利,十年來陸續盜領客戶3億元;因客戶過世、家人發現帳目不對才揭發。民國 108 年(2019年),永豐銀行發生理專以定存單和保險單,四年內盜領客戶7,000萬元事件。而在永豐案發生之前,金管會其實剛因「監守自盜」開罰了七家銀行總共 4,500萬元的罰款,但顯然處分效果有限。
銀行員侵吞客戶存款,在民國 79 年(1990年)開放設立15家新銀行之前,幾乎是難以想像的事情。因為,銀行多半是公營的,市場為寡占結構、缺乏競爭且獲利豐厚;銀行員工作被視為「金飯碗」,優於一般公務員的「鐵飯碗」,入行必須經過嚴格考試篩選,不僅待遇高、福利好、培訓和升遷都按部就班,服務態度雖不保證親切,但工作態度必定嚴謹。只要不出重大差錯,個個都能領高薪、拿豐厚退休金;因此,不太會有人覬覦客戶存款,更別說放棄一般人稱羨的「襄理」職務,盜領存款後逃逸無蹤。
然而,社會變化快速,在全球化之下所得分配日益惡化,頂端富豪的財富集中更甚以往,出手闊綽毫不遮掩;加上媒體對富豪的奢華生活恣意報導,不僅產生顯著的模仿效果,更刺激年輕人「有為者亦若是」心態,每每意欲快速致富,乃至於投注股市期貨,連保守的金融從業人員也紛紛「下海」,導致投資失利,調出手上客戶存款為「周轉金」,企圖扭轉頹勢;甚至愈陷愈深、終於東窗事發、鋃鐺入獄者也日益增多。
銀行員發生的弊案之中,最有名的當屬英國霸菱銀行首席期貨交易員李森(Nicholas Leeson)捅出的婁子。民國 84 年(1995年),霸菱銀行新加坡分行發生交易員李森因投資失敗,卻隱藏虧損不報,致累積損失高達14億美元的重大弊案,導致霸菱銀行被荷蘭銀行以1美元併購的慘劇。這件事轟動全球,引發各界關心如何避免類似事件;關鍵在於負責交易者不能和負責處理清算和製作報表者相互重疊,必須由獨立部門稽核相關帳冊和報表,才能避免作業員一手遮天、讓弊端日益擴大。然而,李森案發生迄今27年,台灣銀行員的弊案未減反增,顯示若非防弊措施未能被有效遵循,就是過去的防弊措施已難以應付當前需要,必須與時俱進才能更有效防弊。
銀行員盜取客戶款項的普遍手法,包括取得客戶信任而為其保管印章和存摺,或者暗中偷蓋印章拿到取款條,設法取得客戶帳號和密碼透過約定帳戶移轉客戶存款,設立假帳戶移轉客戶存款等手法。銀行目前都強化了防弊作為,包括提高開戶的嚴格資訊要求和查核來防止假帳戶,不斷提醒客戶不能將存摺或密碼提供給銀行員,交易時要「緊盯」取款條、印章、存摺避免被行員濫用,用簡訊即時通知客戶存款變動,要求客戶務實核對「對帳單」等。
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技術性監控或稽核的效果總有其限制,也經常難以跟上時代或科技變動;例如行動交易和網路銀行出現之後,內控措施就必須迅速跟上,嚴密防範,避免可能出現被駭入盜款的風險。因此,針對銀行員的「心理建設」,讓他們能夠生活「正常」、遠離誘惑、杜絕違法犯紀之心,才是根本之道。而如何才能讓銀行員獲得適當的「心理建設」,已成為現代銀行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也是對各銀行的最大挑戰,各銀行和金管會都該全力以赴。
聯合報黑白集/台電緝兇奇譚
2022-03-17 00:48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台電高雄區營業處位於燕巢區高壓線路,日前疑遭禽鳥碰觸導致帶電設備故障,造成大社區、燕巢區鳳旗路、角宿路約2千戶停電,地上可見鳥屍。記者陳弘逸/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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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台電,它除了越來越會跳電停電,緝兇的本事也日新月異,驚奇連連。前天一天,台電就緝獲了三起斷電事故元兇:一起是工人盜剪電纜導致機場斷電,一起是水公司挖壞電纜導致中和停電,另一起是禽鳥誤觸導致饋線跳脫造成大社、燕巢停電。
不管你信不信,許多台灣民眾是不相信的。以機場的笨賊為例吧,拿著油壓剪去偷運作中的高壓電纜變賣,結果沒偷成卻造成斷電。但專業人士不信這種故事,他們說,一剪下去笨賊應該就「當場往生」了,哪還有機會等到被抓?就像高雄那隻鳥,不過是停錯了地方,就只剩鳥屍,還被指為兇手。
但也別責怪台電太誇張,他們背負著蔡總統不可承受的能源包袱,如果沒有這點「創意」,日子要怎麼過下去?往好處看,台電這次緝兇,至少抓到的都是「生物」。不像去年核二廠跳電,他們直接指控「椅子」是元兇,是「無生物」必須負責,跟「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要以為推給「鳥肇事」很荒謬,經濟部長王美花還幫大家加了蛇、猴子、松鼠等選項,都是停電疑犯。反正,只要台電和政府官員創意滿滿,可以輪流用各種動物幫人們排解停電黑暗期的憤怒和焦慮。包括工總那起理事長與秘書長間的新聞稿齟齬,交給台電來辦,準是錯在傳真機,人又何必傷和氣!
聯合報社論/鏡電視的內鬥戲,NCC扮編導還是演員?
2022-03-17 00:45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鏡電視尚未開台高層卻異動頻仍,才當了十一天董事長的李永豐請辭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十年來首度獲得NCC核准新設的電視新聞台「鏡電視」,最近傳出光怪陸離的內部鬥爭大戲;核准設立不到兩個月,竟更換了三名董事長。十一天前,才以「政變」方式當上董事長的李永豐,日昨以「不斷遭施壓」為由辭去職務;當天,董事會即另選出導演楊雅喆擔任董事長。然而,歹戲會就此落幕嗎?
鏡電視獲准設立的前後過程,充斥著各種離奇的政治操作,讓人匪夷所思。兩年多前,鏡電視提出設立申請後,NCC委員會多次審查此案,均持保留態度。主要原因是,具專業背景的 NCC 委員對董事長裴偉主持「鏡週刊」的扒糞文化及狗仔作風抱持質疑,唯恐類似作風被帶進電視,造成汙染。為使申請案順利過關,裴偉同意 NCC 開出的條件,在去年五月辭去鏡電視董事長職,以示「鏡電視」與「鏡週刊」完全切割,並改由大眾銀行董事長陳建平擔任董座。
NCC在今年一月十九日核准了鏡電視設立,但仍不尋常地附帶史上最多的數十項條件,給予限制。誰料,鏡電視本月初召開董事會,當場爆發了一場「政變」。會中,一名非經勞工選舉產生的「勞工董事」手持紙條照唸,指責陳建平「干預新聞」,要求將他撤換,李永豐立刻舉手附議。現場幾名董事一表決,便決議將董事長及總經理雙雙換掉,由李永豐當上董事長。這樣的演出,如果說事前沒有任何劇本,絕難如此轉折流暢。換言之,陳建平在鏡電視申設過程中被當成了一個「人頭」,他出錢出力,爭取到鏡電視的許可執照,然後就被宣告「作廢」。
與此同時,前董事長裴偉則被抖出,他左手雖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之職,右手卻仍變相以「顧問」的名義,支領每月高達一百五十萬元的顧問費。因此,裴偉退出鏡電視究竟是真是假,他是否仍在幕後扮演主要操盤手,且價碼驚人?同樣可議的是,鏡電視在籌設期間,即與裴偉設立的另一家「停雲顧問公司」簽約支付這筆顧問費用,形成「裴偉與裴偉簽約、付款給裴偉」的怪象。儘管裴偉聲稱,他已退還顧問費,但民眾黨仍質疑,這種作法不僅違反公司治理,並涉及背信,也侵害了鏡電視股東和員工的權益。
鏡電視的人事內幕及「政變」傳聞,外界議論紛紛;離奇的是,理應扮演監督角色的 NCC 卻裝聾作啞,不以為意。在立法院,多位立委要求 NCC 應該對鏡電視「撤照」或「告發」;主委陳耀祥卻推稱,撤換董事長等運作屬於「公司治理」的範疇,並無影響。但事實有那麼簡單嗎?一,鏡電視去年的營運是虧損,裴偉以顧問費領取一千多萬元,此一開銷是否合理?二,鏡電視資本額為十三・五億,如今資金僅剩不到一億元,能否在五月依要求增資到廿億?三,依照鏡電視的財務計畫,預估民國 116 年(二○二七)後該頻道四分之一營收將來自政府標案,如此高度倚賴政府餵食的電視台,能保持獨立客觀嗎?
李永豐做了十一天的董事長,他是因為什麼壓力辭職,目前仍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整齣鏡電視宮鬥戲的發展,是沿著將媒體「綠化」的軸線前進。這點,從李永豐到楊雅喆的色彩,乃至新總經理蔡滄波火速從「民視」辦理退休來此「卡位」,已可略見梗概。
比較令人好奇的是,NCC 在這齣大戲中扮演的,究竟是編劇、導演或是演員的角色?有無可能真正的導演仍在幕後指導操作,NCC 只是被動配合指示行事,並跟進劇情所需,消極地作出回應與演出?按照綠營操作媒體的經驗法則,只要確保鏡電視掌握在自家人手裡,至於營運及獨立性如何,NCC 可能根本不在乎。比照陳文琦出任 TVBS 董事長,NCC拖了一年才通過,鏡電視風波,且看 NCC 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