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1日 星期日

王健壯/邢泰釗幹嘛急著跳進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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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邢泰釗幹嘛急著跳進戰場


2021-10-31 00:02  聯合報 /   王健壯(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記者王宏舜/攝影



三中案一審判決後,敗訴的台北地檢署僅作例行性回應,反而是與一審無關的高檢署,卻大動作跳出來發布新聞稿,痛批馬英九進行政治操作干預司法。

北檢當天對判決的回應祇有短短十六個字,「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審慎研議處理」;但高檢署新聞稿卻長達一千多字,內容則是重抄北檢當年起訴書,好像官司已經打到二審高檢署必須挺身替起訴罪狀辯護一樣。

北檢起訴三中案時的檢察長是邢泰釗現任高檢署檢察長也是邢泰釗,「北檢邢泰釗敗訴,「高檢邢泰釗不服,雖在情理之中,但各級檢察署各有所司,邢泰釗即使以個人名義對一審判決表達異議已嫌不妥,何況高檢署是以機關名義發布新聞稿

如果高檢可以對無關職權範圍的一審判決說三道四,最高檢對二審或一審判決豈不也可援例辦理,檢察體系還有何官守可言?

邢泰釗與馬英九的恩怨,撇開傳聞不談,從北檢當年偵辦三中案過程中的許多言行作為,到高檢署以機關名義在一審判決後發布新聞稿指控馬英九來看,即使完全無知於那些恩怨傳聞的人,也會得到一個印象:邢泰釗好像卯上了馬英九。

舉例說,檢察機關對偵辦中案件必須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但北檢在偵辦三中案過程中,卻與馬英九三不五時就打擂台,對馬英九庭內或庭外發言,北檢一向是惡聲至必反之,共發過廿次左右的新聞稿對他痛加駁斥創下檢察史上空前紀錄許多有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偵辦內容,也在北檢血脈賁張情緒下所發的駁斥聲明中,讓外界有所知悉。

而且,馬英九跟所有被告或被偵辦對象一樣,在不自證己罪憲法原則下,當然要窮盡一切替自己辯護,但當年馬英九在庭內行使緘默權,在庭外卻表態從不畏戰時,北檢卻駁斥他不正當行使訴訟防禦權」,「對國民作出不良示範」;馬英九指控北檢涉嫌洩密給特定媒體,而要求移轉管轄時,北檢卻駁斥他轉移焦點,但屬於證物的光碟掌握在北檢手中,依北檢說法,光碟內容又不利於馬英九等人,如果不是北檢刻意放消息,特定媒體從何得知?難道記者通天本領不成?

也因為馬英九數度槓上北檢與邢泰釗北檢在起訴書中特別強調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但即使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北檢訴與訴態度又佳在哪裡?北檢指控馬英九與律師洽商案情是「召開串證大會」,又作了什麼良好示範?而且,北檢在起訴書中指控馬英九「惑於權位」、「密室暗議」,犯罪動機包括「博取聲譽」與「結交盟友」等,都是政治語言,也揣測之詞,北檢另又指稱馬英九賤賣三中,「是把未來應該依法還給國家準國家資產出售」,更是不知所云時空錯置,三中案於民國 94 年(二○○五年)完成交易,當時尚未制定不當黨產條例,何來出售「準國家資產」可言?北檢重啟特偵組早已簽結的三中案,就該拿出「堅若磐石」的證據,否則起訴書即使厚達七百多頁,又能奈被告何?

邢泰釗在三中案一審判決後尚未進入二審前,就提前跳進戰場,這是盲動;以高檢署機關名義對一審判決發布新聞,則是逾越官守分際,但他會自知有錯嗎?當然不會,可想見他現在正磨刀霍霍,準備在二審時把那位前總統拉下馬來,以遂多年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