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流感來了…科技防疫+國際聯防
.聯合筆記/三修勞基法?賴醫師恐誤診
.脫離促轉、贏回尊重 潘部長請喊聲教育中立
.別戴有色眼鏡 看國民法官制
.新北市長提名/民調真檢驗 徵召就太遜
.公投法修法…綠營矛盾 藍營契機
聯合筆記/三修勞基法?賴醫師恐誤診
2017-12-11 23:22 聯合報 許俊偉
南部勞工團體發動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共有三萬人上街頭,原要到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掛上「功德院」招牌,警方以拒馬層層封鎖,不得其門而入。 記者蔡容喬/攝影
勞團前天才在高雄號召三萬人上街抗議,要求蔡政府撤回剛初審通過的勞基法一例一休重修草案,後續不僅北部還有大遊行,軍公教也沒缺席,另有陳抗行動。
這兩套吵了一年半的政策,未見收尾,各行各業受雇者的不滿聲音,持續在各地遍地開花。
未料眼前爭議未解,關關還沒過,蔡政府近日又自掀新波瀾。行政院長賴清德上周指示,勞動部應立即著手全面檢視勞基法,盤點相關問題,啟動下一階段修法,或制訂一部完整的勞基法;勞動部也回應說,會進一步檢視勞基法所有條文,審慎研議。
究竟是為哪樁,賴揆在尚未停火的勞資戰場再投震撼彈?是蔡政府嫌一例一休對民調衝擊和勞資對立還不夠?還是真心想徹頭徹尾檢視勞基法?抑或只是假動作,盼藉此讓外界趕緊讓勞基法重修草案過關?
徹底三修勞基法,聽聽就好。尤其明年還有全國地方首長選舉,蔡政府實在不可能自找麻煩再陷困境。
勞工年金改革就是明顯案例。勞保條例的勞保年改草案,送入立院後一躺已是九個月,被指進入冬眠。蔡政府一上任信誓旦旦要推動年改,煞有其事的周周召開年改會,後續還開了國是會議,但攸關更多人老本的勞保潛藏債務至今未解,立院沒人要碰燙手山芋,政院也未見積極推動,更別說政府聲稱每年要撥補兩百億元挹注勞保基金。
明眼人都看得出,蔡政府本就只想對軍公教動刀。勞保年改聽聽就好。
勞基法也好,勞保條例也好,看似分別與在職和退休有關,但共同癥結其實都在低薪困境。勞工若薪資結構合理,面對繳多領少的拯救勞保方案,反彈不至於大如海嘯;勞工若賺的薪資夠用,也不必斤斤計較放寬七休一就須過勞。
可惜蔡政府執政以來,未見針對改善低薪提出具體有效藥方。
勞基法當然不夠完善,但勞基法再彈性,沒生意上門,也是枉然,蔡政府與其三修勞基法,再製造勞資對立,卻無助改善低薪病灶,還不如多花心思改善國內經濟環境、產業轉型升級和優化勞動環境,並讓經濟成長的果實真正勞資共享。
漁業枯竭病灶 在政府不專業
李武忠 ∕ 農漁經學者(台北市) / 聯合報
台灣民眾對國內漁業印象,一直停留在政府部門所灌輸的台灣漁業縱橫四海,全球No.1的假象中,直到歐盟因台灣政府對遠洋漁業管理不力,舉出黃牌警告才終於幫台灣卸妝,讓國人看到真相。如今已屆兩年仍未解除,對台灣遠洋漁業所造成的負面形象,影響相當深遠。
近海漁業則因濫捕致漁源枯竭,雲嘉南的近海作業漁民,超過六成被迫休漁,漁村蕭條;政府最引以為傲的養殖漁業,也相繼遭遇到病害、汙染、產銷失衡、外銷市場受阻等,早失去昔日榮景。台灣漁業面臨困境遠勝於農業,卻未受政府相對的重視。
媒體深入報導台灣漁業面臨諸多問題,包括:濫捕、管理不當、休漁制度缺配套、漁業基礎資料欠缺、漁獲申報未落實等等,相當值得政府重視並邀請產官學研共同提出解決對策。筆者從事漁業研究多年,眼見樓起,眼見樓瀕塌陷,感觸良多,問題最主要癥結在於主事者缺乏漁業政策的專業素養,無法制定具有遠見的漁業政策所致。
台灣漁業發展始終存在政府決策力不足的問題,才會讓漁業一路走來跌跌撞撞。事實上政策的制定在漁業發展過程扮演極為重要角色,而漁業政策屬於公共政策範疇亦有其一定制定流程,不是官大學問大,長官說了算,更不能由外行領導內行。
遺憾的是,國內漁業行政部門長期以來輕忽漁業政策制定的專業性與重要性,往往配合選舉需求只有短期安撫應急方案,缺乏中長期的策略規畫與具體目標,只能讓全球漁業潮流推著走,遑論引領風潮。
漁業政策制定如同其他政策,有其標準作業流程,包括:一、界定問題;二、確立目標;三、規畫方案;四、政策抉擇;五、合法化;最好能入法才能避免人亡政息,讓政策具有延續性。
尤其一位稱職的決策者至少需具備:能集思廣益聽取各方意見不搞小圈圈;尊重科學分析價值,善用決策工具;能考量到各關係人利益的平衡,不會只顧及大船東及財團權益;決策不會優柔寡斷等。漁業大國日本政府制定的「水產基本計畫」就是依照上述流程全力推動,也產生極大效果,值得台灣執政團隊參考。
廿一世紀是海洋時代,台灣政府與水產界應把握機會,在追求漁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同時,懂得回饋海洋(而不是一味掠奪);推動禁止使用破壞性漁法、減少鮪魚與瀕危魚類的捕撈量外,更應主動參與國際漁業資源養護工作、加強海洋保護區設立與管理、推動海洋永續生態標籤、鼓勵沿海居民參與守護大海活動、發展低碳漁業等等透過破壞性創新(如漁業管理制度與模式的全面革新),讓台灣成為國際漁業管理與養護的重要參與國,而不再只是令人頭疼的捕撈大國!
禽流感來了…科技防疫+國際聯防
金傳春 ∕ 台大公衛學院兼任教授、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 / 聯合報
台南地區從撿到的死亡黑面琵鷺身上,驗出會H5N6高病原禽流感,台南市動保處立即進行撿拾地點周邊道路消毒。 圖/台南市動保處提供
自二○一四年韓國發現演化分支2.3.4.4的H5禽流感病毒致禍後,此病毒造成隔年台灣最嚴重的禽疫情,也波及美國中部數州居民的早餐雞蛋與中餐火雞三明治缺貨,而歐洲去年十月自野天鵝分離得高致病禽流感H5N8病毒後,德、法、奧、義、匈、捷、波、保加利亞等國發生嚴重家禽疫情,甚至波及印度與以色列等國。禽流感病毒近三年已跨國與跨洋洲大幅傳播,必須以全球防疫的觀點,自偵測、流行病學探究至病毒八段基因序列快速公布及防控策略審慎評估,均需國際聯防。
亞洲今秋的禽流感,自十一月一日在日本由H5N6病毒初發啼聲,韓國接著於十一月十八日拉開疫情序幕。我國位於東亞∕澳洲的野鳥路線中途站,以往年流行經驗與病毒基因序列研究結果綜判,一旦日、韓發生疫情,我國均勢不可免。
有別於二○一五與一六年,台灣H5病毒的多點發生疫情是由家禽場的被動通報才得知,不但離日、韓的爆發日較遠,也未自候鳥早偵測到病毒入侵,所以今年台南台江國家公園自死黑面琵鷺驗出H5N6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是一大進步。死野鳥∕家禽病毒量高,較易得病毒,特須鼓勵各地賞鳥人士與禽農齊心推動死禽偵測。
歐洲今年四月後疫情速降,但七月義大利先新發生H5N8病毒的禽場疫情,其後德、英、瑞典、塞浦路斯也自野鳥(主為天鵝與綠頭鴨)分離得病毒,保加利亞十月中已發生不同地的五場家禽疫情,至十一月底保國與義大利的禽場疫情仍有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多數鴨感染H5病毒的病癥並不明顯,唯細心的鴨農易發現鴨走路不穩,或怪怪的坐一角不太動,感染症觀念強的鴨農會量鴨體溫,因此如何善用禽農智慧(第一線的早期禽異狀寶貴經驗),集思廣益,甚而多思考如人的症候群偵測新思維,系統化蒐集多方電子數據,協助提早偵察怪象,再以病毒檢測驗證,提高防疫的時效性。
尤其有野鴨出沒或旁有他種動物(如禽、豬、狗)及生物安全較低或禽密度較高的禽場,均應強化整合動物偵測,鼓勵盡早通報,避免病毒悄悄互傳而孕生傳播力較強與毒力更高的病毒致禍深重。幸目前的飼料圍網已大幅降低野鳥與家禽的互傳病毒。
疫情挑戰正是科技防疫的新起點,應考慮禽農的實務困難,並參酌他們第一線早期觀察與基層動物防疫人員實戰經驗,自下而上齊心防疫。建議行政院成立「禽流感科技防疫智囊團」,上下一心才易防疫成功。
脫離促轉、贏回尊重 潘部長請喊聲教育中立
王延煌 ∕ 高中校長(南投市) / 聯合報
充滿爭議性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後,教育部長的發言讓教育成為箭靶,輿論一片譁然;為免事態擴大,行政院發言人緊急滅火,直稱「沒有這回事,這是在製造對立」,蔡總統也認為轉型正義被簡化為改名很可惜。此時,建議教育部長利用此一契機,重申堅守教育中立原則,籲請促轉會決議教育事務不適用此法。則潘部長將可逆轉勝,重新贏回教育界的尊重。
在戒嚴時代,教育領域有四大意識形態為人詬病。大中國思想意識形態,使台灣人忽略自己生長的土地和歷史文化;大漢民族意識形態,讓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的權益長期被打壓;大男人主義意識形態,使女性權益長期被漠視;大國民黨意識形態,讓黨國不分,教育無法中立。
解嚴之後,隨著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及經濟自由化,大中國思想、大漢民族及大男人主義的意識形態已經在教育中消褪。如中小學課程不再獨尊中國史地,原住民族教育法以及性平三法讓多元文化和特殊族群獲得平等的地位;此外,大國民黨意識型態,也隨著政黨輪替不復存在,這都證明教育的進步。
然而,去除四大意識形態只是消極作法,更積極的作為應是教育中立化。民國八十八年教育基本法立法通過成為教育憲法,其第六條明白宣示教育應本中立原則,不得對特定政治團體和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部長雖為政務官,有推動中央政府政策之責,但當與教育中立原則牴觸時,卻應堅守維護教育純淨,不受政治紛擾的天職,無須左支右絀、搖擺不定。
如果最終教育領域仍必須在促轉條例的適用範圍裡,則未來有關以中正、介壽、經國為校名的學校,將陷入長期的紛擾中。君不見過去大專升格要改名、大學合併要改名、國立高中職改隸要改名的例子,都造成學校與社區、校友及教職員的緊張關係,長期內耗造成教育品質的沉淪。改名未蒙轉型正義之益,卻先嘗情感剝離之害,實在得不償失!況且促轉法第二條第五款其他轉型正義事項,授予促轉會彈性的解釋空間,教育如無法從此脫身,其後果不堪想像。
新北市長提名 ∕ 民調真檢驗 徵召就太遜
孫廷龍 ∕ 退休媒體人(新北市) / 聯合報
最近國民黨新北市長提名之爭愈演愈烈,前台北縣長周錫瑋雖未正式宣布參選,但成立政策中心、勤跑基層,爭取提名已成定局;至於副市長侯友宜至今雖未鬆口,但他早已展開部署,且幾乎所有民調他都領先。兩位有志市長寶座者,都有志在必得的決心,但此時卻傳出黨內醞釀要徵召侯友宜參選,已被打趴的國民黨,如果還要搞徵召這套,想東山再起恐怕更難了。
論知名度周候二人不相上下,周從省議員、立委到台北縣長,縱橫政壇廿餘年,直到七年前被迫放棄連任,因而沉潛了七年;侯則是從警卅年,做到警政署長、警大校長,任內破獲重大刑案無數,再加上擔任朱的副手七年,知名度比周毫不遜色。
周錫瑋在縣長任內雖然做了不少事,尤其在環保方面,像是執行專用垃圾袋的使用、全面取締淡水河流域的砂石場等,但是這些政績卻被「上山打老虎,下地捉泥鰍」兩件事給打趴了,這次決定復出參選,民調依然在侯之後。
由於侯友宜的民調一直處於領先,因此傳出國民黨「徵召」說,吳敦義主席也證實有人如此建議。這或許是少數黨內高層人士或黨工的想法,但在這個年代還存有徵召想法的人,恐怕腦子進了水。
若在中南部民進黨的「地盤」,國民黨沒人敢跳出來參選縣市長,當然必須徵召黨內同志參選,像四年前的台南市,沒人敢挑戰賴清德,只好徵召黃秀霜。
但如今新北市已有周錫瑋表態參選,辦理民調,接受民意檢驗已是潮流,國民黨若還有人建議徵召,豈非大開民主倒車?且侯畢竟未曾參選過,換句話說他還未曾被檢驗過,透過民調讓侯證明自己經得起檢驗,利弊好壞立見。
別戴有色眼鏡 看國民法官制
廖建瑜 ∕ 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 台北/聯合報
司法院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各界褒貶不一,然吳景欽副教授三日「參審受箝制,國民法官夠國民?」一文,有若干與事實不符之處。
首先,吳文提及「起訴狀一本主義」只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而其他案件不適用,有「一國兩制」之疑。然而,以日本為例,檢察官聲請略式命令程序中,亦非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並未引起相關批評,原因在不同案件分流而採取不同程序之要求,不論從案件管理或訴訟經濟乃屬必然。況且司改國是會議已做成全面實施起訴狀一本主義,未來確有可能在刑事訴訟法與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同時採行,如果配合本草案送立院審議時程,及日出條款的訂定,亦有可能同步實施。
再者,吳文提及受命法官因主持準備程序可能產生預斷且較國民法官具有資訊不對等;然從日本學說及實務,受命法官在主持證據開示程序,並不接觸證據實質內容,自難產生預斷,而在準備程序時國民法官均未選任,無從讓渠等參與,受命法官與國民法官一同在審判程序進行證據調查處平等起跑線,進而形成心證,實無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另外,吳文所謂國民法官只能看經法官篩選後之證據等情,放諸國外無論採陪審制或參審制,關於證據能力與調查必要性,均係由職業法官處理,而無一般國民決定,原因不外乎無法期待未受法律訓練之一般國民在短期內能精通程序法規,絕非決定權不平等問題,而係制度無法強人所難。
至於吳文提及評議多數決一定要有一票專職法官支持,有評決權不對等的問題,此忽略了一般國民擔任審判是否有違反憲法第八十條所稱法官之疑慮,而由一位專職法官支持來強化正當性可避免違憲可能性,亦係防止國民法官評決結果暴衝偏離法律規定的機制,藉以平息部分國人對於國民法官不信任之折衷措施。
最後,吳文認為國民法官制度處處受到專職法官箝制,更是誤解,在日本實施裁判員制度之前,國民對於法官的信任,相較我國而言,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因此,我國國民法官是否一定會受到專職法官不當引導,自無法比附援引日本之例,反而草案中刻意將國民法官評議時陳述意見之順序提前,以避免受到專職法官意見之影響,均使國民法官得立於與法官對等立場對話。
至於國民法官制度與觀審制的差別大不大?從有無評議表決權到引進證據開示制度,如果不戴上有色眼鏡應可清楚辨別出來。
公投法修法…綠營矛盾 藍營契機
張一民 ∕ 國會助理(新北市) / 聯合報
民進黨先後主導通過《黨產條例》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國民黨毫無還手能力,只能期待友黨協助聲請釋憲,但司法院已由綠營主導,要出現符合藍營期待之結論,難如登天,當務之急只能尋求社會草根力量支持再出發。
在《黨產條例》下,國民黨黨產被全面凍結,黨工人數大量裁減,過去結合地方人脈的動員方式勢必面臨調整。尤其在一例一休二度修法的過程中,國民黨青壯世代漸漸體認到只有與社會新興力量結合,才能與這群過去長期對立的陌生人建立起聯結互動的機會。而此次《公投法》修法正是藍營轉型最佳的契機。
未來公投提案只需約一千八百人,連署門檻約廿八萬人,對於公民團體及少數黨而言,尤其對失去黨產挹注的國民黨而言,是個挑戰也是個機會。在社會關注的公共議題上,可以透過公開討論,在言論市場上尋求突破,讓國民黨的政治光譜從現在的中間偏右,再往中間靠近,由「理念型政黨」逐步轉型為「議題型政黨」,回應新世代對政黨及政治人物之期待。
過去國民黨長期在兩岸關係中扮演平衡桿及煞車皮的角色,但對《公投法》修正案,民進黨主導的立法院卻出現兩種相反的結論,五二○前民進黨將「領土變更案」及「兩岸政治協議」納入公投範圍,五二○後又放棄民進黨前輩們一生努力的目標及神主牌!民進黨真正的主張到底是什麼?未來又如何面對民進黨的長期支持者?
此次公投法修正更大幅鬆綁對地方公投之限制,授權地方議會自行訂定門檻,未來地方爭議焦點,如博弈、核廢料場遷移、採礦權存廢等,地方政府都將面對直接民意的挑戰,這不只是執政黨必須面對,有志於執政的在野黨,也必須提前思考其後續的影響。
此次《公投法》修正增訂行政院可提出公投案,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交付全民公投。行政院重大政策在立法院被否決,依當前憲政體制只有解散國會或倒閣能解決爭議。如今為行政權開大後門,未來如何確立責任政治?國會若自甘墮落成為行政院擺脫政治責任的打手,將真正成為行政院立法局,立委們坐視行政權過度膨脹,自我閹割放棄監督,這就是人民要的國會改革嗎?
《公投法》最關鍵的核心條文,其實是公投通過門檻,但在國家認同及兩岸定位意見高度分歧下,如何避免公投法淪為無法實現直接民權的公投,並減少激進團體或政黨利用公投影響兩岸關係及社會安定,必須認真思考!請立委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