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家縱論/當Meta與詐騙共舞 政府在哪
◆ 星期透視/川普執政與民進黨的距離
◆ 地震後建物被貼紅黃單 如何是好
◆ 公民景觀權 豈能恣意犧牲
◆ 遵守新憲訴法人數規定 莫另闢蹊徑
◆ 賴鑽巧門 逾越憲政分際
◆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 保障勞工權益與併購競爭審查:雙軌權責,一個共同目標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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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縱論/當 Meta 與詐騙共舞 政府在哪
2025-01-26 04:37 聯合報/ 蘇蘅(作者為政大傳播學院教授)
賴清德總統視察警政署,怒斥詐欺破案率才一點三%,讓民眾的冷汗濕透了背脊。台灣詐騙一天比一天猖獗。受害者有人尋短,有人家庭破碎,多年積蓄跟未來希望,一夕成空。
藝人譚艾珍被騙的經歷顯示,詐騙集團成功並非依靠單純運氣,是結合心理操控、巧妙情節,還有唯利是圖的社群平台,如 Meta 科技設計的結果。
例如臉書有一個特殊互動設計,即為提供行銷為主的「行動呼籲」按鈕,可開發潛在客戶、銷售之不同目的,內建「立即申請」、「瞭解詳情」按鈕,結合圖像、影片,導向特定網站或網址;廣告刊登後,看到的使用者就可點按行動呼籲按鈕。進入社群媒體時代,假名人廣告更容易實踐這種行銷策略。
假財經名人臉書廣告通常有三類,一是設定對投資有興趣者;二是觀察哪些名人常和大眾互動,作為冒用對象;三則注意新聞報導名人的故事,再用第一人稱口吻引人上鉤。
這類詐騙態樣是利用名人臉書照片、撰文做為誘餌,以似真的名人存股社團出現,包括財經或媒體名人、財經網紅,企業名人等,都在冒名之列。更惡劣的是為引人上鉤,三天兩頭就有名人「被死亡」。
統計顯示,詐騙手法第一名是假投資,第二名是網購詐騙。偽冒知名人士投放非法的投資、釣魚廣告,甚至偽造新聞頁面以誘騙點入,或以公益團體為名引誘加入全股社團來詐財;名人加持帶動了購買意願,接著受害者進入 LINE 群組或一對一私訊,逐步展開詐騙。
日前,北市內湖母女就因誤信臉書詐騙廣告,相信假冒知名理財網紅詐騙,透過臉書加入 LINE 群組,導致一,二○○萬元家產化為烏有,房屋權狀也遭設局抵押,走上絕路。
然而,從全球詐騙廣告獲益最多的臉書,幾乎不承擔下架詐騙廣告任何責任,令各國頭痛又憤怒。去年十月日本提起集體訴訟,三十名原告向擁有臉書及 IG 的科技巨頭 Meta 提出約二百萬美元的賠償,因其未採足夠措施防詐。
韓國一三○多個組織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平台主動偵測並封鎖詐欺廣告,更呼籲政府成立專案小組,打擊網路釣魚詐騙。韓國公平會調查一年多,去年底送報告給 Meta,告知將審查 Meta 是否拿出足夠行動來保護用戶。
去年澳洲決定採取強硬行動強化社群平台責任,包括強制下架等。澳洲立法後,去年十月 Meta 表示已撤下八千個「名人誘餌」廣告。Meta 和澳洲銀行合作,遏制利用名人誘騙消費者的詐騙行為。
Meta 表示,廣告商現在需要驗證其受益人和付款人訊息,包括其澳洲金融服務許可證號碼,然後才能投放廣告。其想法是,如果增加偽名人廣告的成本並延遲效率,應有機會減少詐騙廣告。Meta 也開始在澳洲試驗臉部辨識技術,以偵測並刪除詐騙廣告。
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承認,台灣詐騙廣告六至七成來自臉書,背後是一個個比悲傷還悲傷的故事,臉書和祖克伯卻是荷包滿滿。Meta 下架詐騙廣告往往得等兩三天後,Meta 說因技術團隊在美國,台灣在白天通報詐騙,美國已經是晚上,要隔天才能處理,真是滿口胡言,顯示 Meta 根本無意在台灣配置足夠人力。
賴清德若真要打擊詐騙,應該具體審視行政院詐騙預防框架,更需要強力和臉書交涉,並立法要求社群媒體正本清源,才是正道。責怪警方破案率低是畫錯重點,畢竟既已成案,木早成舟。
星期透視/川普執政與民進黨的距離
2025-01-26 04:37 聯合報/ 周陽山(作者為政治學者、退休教授)
川普在一月二十日就任總統之前,公開邀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到華府參加他的就職典禮,而且聲稱「中美合作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日前,他與習近平電話會談,並表達了將會盡早訪華的積極立場。許多人不禁要問:面對新的國際變局與兩岸形勢,台灣究竟怎樣做才好?
在民主黨籍的拜登總統執政期間,民進黨政府不斷重述它對美式民主自由與進步觀念的高度認同,而且堅持要與美國執政者相向而行、亦步亦趨。但是,川普再次執政後,卻對民進黨一再強調的綠色能源、多元性別及進步價值,直接打臉!並主張要積極改善美中關係,強化大國之間的和平互動,以避免戰爭。另外,他還指責前任民主黨政府是「一個激進和腐敗的機構」,「從人民那裡榨取了權力和財富」。「我們的社會支柱卻支離破碎,似乎完全失修」。
緊接著,川普在就職演說中直接否定了民進黨一再堅持的進步價值。其中包括:一、結束「綠色新政」,恢復傳統油氣能源。二,否定多元性別,只承認男女兩種性別。三,官方禁止在軍中執行激進的政治理論和社會實驗。
這充分說明共和黨政府堅守的是保守主義和基督教信仰,而不是民主黨過去主張的進步主義和公民權利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堅持的價值體系。對於民進黨而言,這可真是變天了。但面對川普的強勢回歸,民進黨真的還能夠跟上美方的腳步,改弦易轍,回心轉意嗎?支持它的選民也願意嗎?它真的有辦法和川普所期待的一樣,親自訪問中國大陸,重啟對話管道,積極促進美國利益與台海和平嗎?
或許有人會說:只要大陸也願意,當然就做得到。言下之意,只要對方肯讓步一切都好談!但是「台獨工作者」面對大陸也願意讓步嗎?是否真能夠接受「一個中國」與「九二共識」?如果美國方面認為,一旦接受了大陸的條件就能確保美國國家利益,在「美國第一」的前提下,民進黨真的能夠接受嗎?
這一連串問題,正是今天立法院必須關注的焦點,這才是真正的全民大事;也是對朝野共識的重大考驗。但這絕不是靠「大罷免」、「大民主」或「公民投票」能夠解決的。很顯然,當前的執政者並未對症下藥,也未看清問題的本質,更不知道川普執政對台灣的挑戰是如此嚴峻而棘手。如果不能從容應對,沉著謀畫,台灣是很可能失敗的。
川普曾經說,中國大陸是一面大桌子,而台灣只是一個筆尖。有人樂觀的說,筆尖也很重要,它可以簽字並決定未來的方向。但關鍵卻是究竟誰握住了筆,誰才是筆的主人?是民進黨嗎?是立法院的政黨共識?還是要由中美博弈的兩個大國親自來決定。
地震後建物被貼紅黃單 如何是好
2025-01-26 04:37 聯合報/ 拱祥生/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大地技師、水保技師(台北市)
嘉義大埔地震後,各地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紛紛動員會員參與建物安全鑑定,並於鑑定後張貼紅、黃單或不貼單,但被貼單後,民眾該如何是好?各縣市紅、黃單補助或銷單程序似乎莫衷一是,事關公共安全與民眾權益,不能輕忽。
根據去年花蓮地震及本次地震後建物鑑定程序,原則是住戶要自行通報當地縣市政府或市公所,接著技師公會就會接到「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通報表」,上面有緊急通報表編號及建物基本資料,技師公會就會依序分派給參與鑑定技師逐戶鑑定。再依據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評估技師逐項調查填寫緊急評估明細表及緊急評估表後,判定疑似受損建物是紅色危險標誌(紅單)、黃色危險標誌(黃單)或是未貼單。
根據「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簡稱危險建築評估法)規定,政府會在被鑑定建物出入口張貼紅、黃單,屋主也會接到政府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建築物修繕、補強或拆除,逾期未改善或改善後仍有危害公共安全者,政府得強制拆除。同時建物鑑定結果有危險之慮者,應暫時停止使用。
除了被張貼紅黃單建築要委託專業技師及營造廠修繕外,危險建築評估法也規定,應檢具由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簽證之補強設計圖、監造證明,及營造業出具之竣工證明,才能在報請政府同意後,解除危險標誌。顯然貼單容易,銷單卻需要借助專業及準備修繕費用才能竟全功,這必須在貼單時向民眾進行充分宣導。且集合住宅很可能不希望紅黃單資訊揭露,影響房價,但公共安全是公共財,全民應有共識支持公布,關鍵是補強銷單配套要即時且務實。
台南市政府針對紅黃單建物提出地震災損補助,其性質主要是受災戶慰問金,目前未見到建築物修繕補強補助配套。去年花蓮地震,台北市政府整合賑災基金會提供地震紅黃單建物修繕補助經費,每戶有四十至五十萬補助不等,對受損住戶幫助很大。不過,危險建物適度修繕及補強,才是提升建物公共安全當務之急。
除危險建物修繕補強程序及經費,國土署推動階段性補強,去年也對花蓮地震提高經費,本次地震是否適用?建議中央應進行整體檢討,務實提出適用全國且可行之方案。對於階段性補強也應在程序面及設計審查面進行簡化。近來傳出對於高樓層建物階段性補強要求進行動力分析,這似乎過度學術考量,程序面上也未先行公布,考量亦有欠周全,致讓建物階段性補強推動出現困境,值得中央瞭解及深思。
震損建物補強是和時間賽跑,片刻耽誤就會有遺憾。既然災民需求殷切,建築結構產、官、學、研應有能力齊心制定出一套適用於民間建築快速耐震補強的方案。不論是民眾宣導或是配套程序都該加把勁,不該讓民眾不知如何是好。
公民景觀權 豈能恣意犧牲
2025-01-26 04:37 聯合報/ 張璉/東華大學歷史系退休教授(新北市)
「水光瀲灩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蘇東坡描寫西湖美景,當陽光燦爛時,湖水蕩漾,波光熠熠;煙雨濛濛時,遠山近水在迷茫中,時隱時現,更是奇美醉人。
西湖之名最早見於白居易詩,唐以後描寫西湖的詩詞未曾間斷,南宋時已有西湖十景之說,如平湖秋月、蘇堤春曉、斷橋殘雪……皆是耳熟能詳的景致。蘇東坡曾治理西湖,疏浚挖除淤泥,且以淤泥築長堤銜接湖之南北,風景絕美,是踏青賞景的好去處,「蘇堤春曉」之稱由此而來。
民國一一○年(二○二一年)一幅浙江攝影協會拍攝的西湖全景,與一九○二年日籍攝影師以黑白珂羅版印製的西湖影像比對,二者幾乎重疊,前後一百年,物換星移,人事全非,但西湖及周遭景致依舊。事實上,自蘇東坡治理以來,西湖已被呵護一千年,迄今自然景觀、天際線仍被保護,周邊建築皆限高,東坡曾言,「杭州之有西湖,如人之有眉目,蓋不可廢也」,杭州的眉目依舊清朗明澈,一如既往。
然而,當你知道從雙溪溼地公園越過基隆河靜謐的水面,遠眺夕陽西下、觀音山的旖旎風光,即將因北士科建案正興建一幢幢高樓遮蔽,嚴重破壞自然景觀與天際線,又做何感想?當見不少建商與房屋仲介,大登廣告分析該地段及未來房價前景如何如何,能不焦慮?當荒野保護協會提出示警,全台找不到第二個看觀音山夕照的最佳景點,未來只有大樓住戶獨享,官員竟回答「來不及,都交給建商了」、「看觀音山?哪裡都可以看」,能不寒心?
近日聯合報報導因北士科開發案的高大建築霸占景觀權而帶來隱患,該建案是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親推招商案,今柯已因五大弊案被告甚且羈押。日前,重慶南路一段一座危老都更案擬改建二十七層商辦大樓,其周圍有十七座市定古蹟及四座歷史建築,倘一棟龐大高聳的玻璃帷幕拔地而建,如何與古雅的歷史建築相融,其對人文景觀與天際線的破壞可想而知。此案雖暫時退回再審,不知能否重新規畫不得而知。與之直交的衡陽路也有幾棟市定古蹟將面臨同樣遭遇。
當都更成為都市發展的必然,容積獎勵成為都更之應然時,為何背後留有官員(甚至市長)與建商操作的空間?當建商與公民(居民)衝突時,拋出無景觀法的說詞就了事,最後犧牲的往往是公民景觀權?為何老城區的危老建築需要都更時,不能以古蹟及歷史建築共存來設計,卻只從自身所欲而為之而犧牲歷史人文?
舉世聞名的香榭麗舍大道源起十七世紀,從沼澤變成美麗花園,路燈、噴泉及商舖漸興,成為法國第一條漫步的林蔭大道,二戰後更朝大都會發展。二十世紀八○年代巴黎城市規畫者驚覺香榭大道的歷史即將消失,才回頭努力維護十九世紀的市容,保護古老樓房、巷弄,維護古樓房的外觀,嚴格規範高度,讓每條街都能享受陽光,今日的香榭大道雖仍是高度商品化的大都會,但因保留巴黎古舊風情才更雋永。
從西湖到香榭大道,無論一千年的杭州或三百年的巴黎,都嗅到前人的人文覺知,對大自然的共享、人文美學的開綻及歷史文化的保護,擁權力者展現人文關照的雍容品德。
享受大自然,不分階級貧富;保護人文美學,既是承接前人也延續你我的歷史。在時空的座標中,你我只是承先啟後者,都沒有權力片面終結或限定某群人可專擅獨攬。究竟是誰的景觀,便不言而喻。
遵守新憲訴法人數規定 莫另闢蹊徑
2025-01-26 04:24 聯合報/ 楊智傑/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新竹市)
憲訴法公布後於廿五日生效,新法要求須有十位大法官才能評議判決與裁定暫時處分。現有大法官人數不夠,雖還能繼續研究與裁定是否受理案件,但暫時不能判決與裁定暫時處分。
有人說是憲法危機,還說如美國、加拿大、德國有機制可避免這種危機。民進黨團則提出釋憲,要憲法法庭在大法官不夠的情況下,自己透過憲法判決解決這個危機。筆者認為上述說法、做法都有問題。
美國和加拿大與其他設計專職處理憲法法庭的國家不同。一,美加對憲法採取分散式審查,下級法院可以對憲法議題表示見解。二,其最高法院是所有案件的終審法院,倘若最高法院人數不足,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憲法議題,而在於所有法律案件都沒有終審法院。所以美加都以法律規定最高法院法官人數不足時的變通處理方式。
但專職的憲法法院卻不同,暫時不能運作的問題其實可以忍受。因為憲法法院僅專門處理數量較少且無急迫性的憲法案件,暫時選不出來不用太緊張。放眼各國,大法官均須根據憲法規定之權力部門間之制衡機制選出,難免出現這類問題。南韓之前有三個大法官選不出來,目前還有一個空缺。義大利也有四個大法官選不出來。
德國雖以法律規定,國會尚未選出憲法法院新法官時,舊法官可繼續執行職務,但這是例外,大部分國家的憲法法院都沒有這類規定,因為:一、憲法法院法官的選任與任期都是憲法規定,不能由法律隨意延長。二、專職憲法法院大法官暫時選不出來,以其所處理案件性質尚可忍受,故也沒強烈必要訂這類規定。
各國在經歷這類短暫的缺人問題時,如何應對?
南韓憲法法院去年十月人數不足時,僅針對人事彈劾案之繼續開庭先做成暫時處分,但對人民聲請案並沒有做成暫時處分,嚴格遵守開庭規定。捷克憲法法院民國九十三年(二○○四年)曾有四名大法官缺額,雖然滿足十人開庭人數,竟自己裁定暫時處分,認為需要等補齊十二人才能繼續開庭。可見南韓和捷克都嚴格遵守開庭人數要求。
不過,法定人數與判決門檻的問題並非不能討論。祕魯、波蘭、喬治亞皆曾在修法提高憲法法院開庭人數與投票門檻後,該國憲法法院判決這類「涉己」爭議,但都未用暫時處分凍結新法。祕魯和喬治亞都是先等人數湊齊,遵守新法要求的開庭人數與投票門檻,才做出判決,且認為開庭人數規定合憲。
南韓和捷克尊重法律對開庭人數的要求,對暫時處分的動用也極為謹慎。祕魯、喬治亞對這類涉己爭議沒動用暫時處分,而是先遵守新法所要求人數後再處理。
波蘭憲法法院最特別。其在與國會的激烈衝突中,對於舊國會已選出的另三名大法官無法上任表示不滿,故僅以十二名大法官進行開庭,未滿足新法要求的十三名大法官門檻,合法性、正當性受質疑,波蘭政府沒有公布這個判決,判決不被承認。
台灣呢?筆者認為,唯一合法與合憲的解方是,總統盡快提名國會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獲國會同意後上任。在大法官人數符合新的憲訴法規定下,再來處理憲訴法的爭議。
賴鑽巧門 逾越憲政分際
2025-01-26 04:24 聯合報/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修正條文已生效施行,即使未來憲法法庭判決宣告前兩條條文違憲或先做出暫停適用的處分,憲法法庭的運作只應以修正後的條文為依據。因為,生效施行的條文已經立法院修正,未修正前的舊條文應視為失效,憲法法庭自不能再予適用。
賴總統在公布法律的內部簽核文件上批示「本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其實是以總統身分下達民進黨主席的指令,要求窮盡憲政制度上可能存在的「巧門」,意圖在大法官的護衛下繼續和在野黨鬥下去。民進黨政權想把癱瘓憲法法庭之責歸咎於在野黨,但問題卻在於賴清德不履行總統提名大法官的憲法職責。
事實上,總統壓到「十日內」的最後一天公布法律,並在內部簽核的公文上「畫蛇添足」的加註,都有悖於總統的憲法職責。憲法第七十二條明定總統應於收到通過的法律案「十日內」公布法律,係給予總統決定是否提出覆議的猶豫期,但憲訴法經過覆議後再送總統,「十日內」即不能再理解為公布法律的「限速法」。例如,國會改革諸法案在完成覆議後的第三天,總統不也完成了公布的程序!
再者,總統公布法律只是以元首代表國家「公告周知」,並不是總統所決策的權力意思表示,此也可謂是幾乎各國元首皆有的憲法義務。故而,公布法律在總統府內的作業只是事務性的行政程序,總統若確有需要在公文上加註意見,也只應是給承辦人員的指示。
機關內部簽核的意見通常不會公開,對外也不會發生效力,可見賴清德在內部簽核文件中加註意見,目的就是為了政治操作而公開。這種把民進黨主席的意志假總統名義形諸於政府文件的惡例,始於擅長鑽「巧門」的前總統陳水扁。賴清德就任總統才八個月就仿效了兩次,以護憲之名逾越憲政分際的事例,迄今更還逼近陳水扁八年任內之所為。
民進黨在國會改革法律釋憲案中食髓知味,還寄望憲法法庭做出暫時處分。但日前川普上任後發布「出生公民權」的新行政命令,遭美國聯邦法官裁決暫停生效的禁制令,值得我們瞭解此類制度的原意。該行政命令雖是二月十九日才生效,但聯邦法官認為新命令明顯違憲,且涉及各州將失去向公民提供服務的聯邦經費,使得相關作業系統和措施現在就必須著手改變,所以發出暫停生效的禁制令。
川普的新規定直接使出生公民權之取得有了重大改變,並被指控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所保障的基本人權。然而,憲訴法修正條文只規範大法官做出權力意思表示的程序,此與人民權利保障並無直接的關聯,而屬立法權與大法官權力間合宜的制衡關係,何有做出暫時處分的需要?
至於現有大法官人數不足,憲法法庭達不到依新修正條文可做出判決和暫時處分的法定人數,此被民進黨宣傳為「癱瘓憲法法庭」,根源卻在總統遲不履行提名大法官的憲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