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企追求ESG的6缺失
◆ 賴清德何不找習 談兩岸書同文
◆ 五權合一憲政怪獸的挫敗
◆ 大法官補提名 綠別再想整碗捧走
◆ 修財劃法 反映人民不滿分配不均
◆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 保障勞工權益與併購競爭審查:雙軌權責,一個共同目標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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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追求ESG 的6缺失
2024-12-26 05:38 聯合報/ 王福闓/品牌再造學院院長(台北市)
近期台灣發生的幾起嚴重的企業治理問題,如科技公司員工疑因遭霸凌自殺,以及某大連鎖速食業發生性侵事件導致員工輕生,以及之前發生情緒暴力、性騷擾的保養品牌 B 型企業等,而發生事件的公司都是在 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的表現上,獲得不少獎項甚至當作標竿。
我自己因為教授永續及 ESG 相關課程十餘年,也擔任永續相關的國家級獎項評審,除了近期事件外,也有不少本來的正面案例,都在發生問題後從我的課程與演講中移除或修正。也讓我疑惑,到底這些曾受大力推崇,甚至作為示範的案例,發生了多少背後不為人知的問題,還是真的只是作文寫得好?
ESG 作為現代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愈來愈受到重視,但這些事件不僅引起社會震驚,更為台灣企業的 ESG 推動敲響警鐘,凸顯出在社會與公司治理層面上的重大缺失。因案件本身進入司法程序,本文就不另著墨,而著重在台灣企業推動 ESG 問題的深層分析。
一、評估過於形式化:追求 ESG 獎項評分時,企業常將重點放在環境層面,忽視社會與治理的核心價值,在 CSR 報告中僅停留於數據呈現,未能真實反映內部治理與社會責任的執行情況。
二、內部治理與監督機制薄弱:缺乏獨立有效的內部稽核與監督機制,在霸凌事件中,公司的 HR 部門未能扮演中立調解者的角色,反而成為維護特定者利益的工具。
三、高層領導責任意識不明確:領導層對員工問題的重視度不明確,部分高層認為人力資源問題是管理層次的瑣事,而非整體發展的核心問題,導致相關政策難以真正落地。
四、員工權益保障不完善:企業對基層員工的權益保障與尊重不足,基層員工的聲音無法被公司高層聽到,形成權力不對等的結構性問題,導致面臨不公平對待甚至職場暴力。
五、職場心理健康管理不足:企業對員工心理健康的關注度偏低,相關資源與輔導機制不足,雖有形式上的反霸凌政策,但缺乏實際更好的監督機制,也較少針對發生問題企業的監督平台。
六、性騷擾預防機制不健全:內部對性騷擾事件的反應速度與處理能力不足,企業未能建立有效的保密通報通道,受害者常因擔心報復而選擇隱忍,進一步加劇問題的嚴重性。
企業在推行 ESG 過程中其實存在一定的深層問題,特別是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層面的不足,這不僅對企業內部員工產生負面影響,也對整體社會造成傷害。要解決這些問題,企業需要從政策、文化與治理結構上進行全面改革,並真正將落實 ESG 視為長期發展的核心品牌策略。
另外當曾經獲獎的企業,以及未來想要透過 ESG 獲得更多肯定及支持的企業,若是發生重大事件也應該有一定的檢視要求,以免讓獎項的公信力失去認同。此外政府與公眾也需要共同參與,從改變獎項制度設計,與輿論監督層面同步進行,才能真正讓企業往永續發展,並避免類似悲劇重演。
賴清德何不找習 談兩岸書同文
2024-12-26 05:38 聯合報/ 吳思鍾/西陵電子創辦人,曾任電電公會、工商建研會、青創會理事長(台北市)
日前,立委陳玉珍消遣賴清德總統,說他被中國「統戰」了,在馬紹爾群島題字,誤寫簡體字,把攜寫成携,獻寫成献。
其實,她是對賴政府動輒指責大陸惠台或交流措施為「統戰」的反諷,但也說明了兩岸歷史或文化的傳播,是適者生存,不是執政者能輕易禁止的。賴清德不經意寫出簡體字,代表有部分簡體字確實適合書寫。我卻認為,多數簡字淺薄而粗俗,不如傳統漢字(俗稱繁體)字的優雅和有內涵。
兩岸文字的差異,不利兩岸的交流與融合,而文字不涉政治,我因此提出「先擱置九二共識,兩岸共同優化中國文字」的主張,就教於兩岸領導人和知識分子,甚盼有利於兩岸和平,分述於後。
公元前二二一年,贏政統一六國,是為「始皇帝」,中國從此「書同文」。豈料,今天海峽兩岸分治,竟已不能書同文,原因是毛澤東在大陸進行漢字簡化,而台灣始終堅持使用傳統漢字,文字的差異,造成兩岸人民文化認同與交流困擾。遺憾的是,大陸的漢字簡化,其過程與結果皆不夠嚴謹。
古來簡字或俗字,大都只用於民間書寫便利,無法形諸於正式的文書,而大陸的漢字簡化,創造了許多粗俗簡字不僅形諸文書,且劣幣逐良幣,廢棄了許多傳統優美的文字。
至於文字讀音,少數也有差異,此令人不解。我懷疑,有些發音,大陸是否把方言當正音了?但無論如何,兩岸讀音差異,在未來都值得探討,讓兩岸讀音統一。
漢字簡化,也傷及無辜,讓仍大量使用漢字的日韓一頭霧水,不明白他們使用千年的漢字,為何一夕變天,在其母國失寵?如果韓國再去聯合國為「韓國漢字」申遺,中國可能會百口莫辯,中國對自己的傳統文字都不知珍惜,如何去辯?
中國漢字簡化後,曾有很多反對的聲音。民國四十六年(一九五七年),中國展開「反右鬥爭」,很多知識分子因反對漢字簡化及漢字拼音化方案而受迫害。文革期間,知識分子更惶惶不可終日,自保猶恐不及,更無人敢對「漢字簡化」置一詞。
反之,在台灣,兩蔣父子在台灣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加強學校中國歷史、文化與國學的教育,和文革暴政,隔海抗衡。
文字是文化組成的重要部分,漢字簡化其實對中國傳統文化傷害至深,簡字粗俗淺薄,難為日韓和使用漢字的海外華人之表率,此絕非小事。
此外,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人文水準應相對提升,對待文化不該如此粗暴,用一句現代的語言,不能因古人無法為自己維權,而擅改其作品文字,侵犯其「著作權」。加以現在書寫日少,鍵盤輸入已不影響使用效率,中國應重新審視漢字簡化之不合時宜,盡速調整。
兩岸應共同進行中國文字優化,應繁簡並存,繁而冷澀者棄之,簡而粗俗者去之,讓中國文字去蕪存菁;大陸政府文書,可逐年增加傳統漢字比重;應尊重古人著作權,古文應存其原字,不可擅改,新作則隨作者所好,讓人民有選擇繁簡文字的自由。
賴清德想和習近平對話,何妨先求兩岸「書同文」?再求世界中文之統一,此知識分子所至盼!
五權合一憲政怪獸的挫敗
024-12-26 05:38 聯合報/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因為賴清德總統循私、不公正的濫用權力,所提大法官人選,全未獲得立法院同意,使現時五權合一的憲政怪獸,受到嚴重挫敗。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有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等三院重要人員的提名權,以及可以恣意任免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加上總統有元首權、三軍統帥權、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之權,未有過半數人民支持的總統,若不尊重國會多數,恣意妄為,則極易淪為五權合一的憲政怪獸,敗壞五權分立、制衡的憲政制度。
賴清德此次提名附和他所謂國會改革五法違憲,擔任綠營指派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鑑定人的張文貞,為大法官兼司法院院長,以及沿用戒嚴、威權時期殘留的「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之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提名缺乏深厚學養,數十年未有著作升等教授,常任「選舉買辦」、「選舉販子」的姚立明為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長,充分顯示賴清德用人唯私,濫用憲政權力的面目,難怪會遭致立法院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全面封殺。
如今大法官人數,依新修正憲訴法,已不足憲法法庭開庭審議十人,所幸賴清德知錯能改,表示願意依法補提名大法官人選,若其補提名人選不偏黨私,尊重國會多數,符合社會公意,則憲法法庭開議人數將被迅速補足,不致有停擺的場面!民進黨及其側翼所謂總統不公布、行政院長不副署及行政院提覆議憲法訴訟法的抗爭手法,也將失所附麗。
又最近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財劃法,多是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時的主張,在行政院不提供院版的財劃法草案,用以作為溝通討論基礎,則民進黨及其側翼譁眾取寵,背離民主的抗爭行徑,也將不會受到民眾支持。
至於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要求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亦是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明訂:「連署人連署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以避免造假,維護連署、投票程序的公正、公平之合理要求,在國家沒有完成數位化連署身分校對及幽靈連署的防弊機制前,也是理所當然之事!內政部所謂修法將罷免連署條件加嚴,會限制人民罷免權,恐是無稽之談,徒然貽笑大方。
綜觀賴清德總統執政半年多來,背離多數統治原理,一再執意與國會衝突對撞,且夥同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所謂國會改革五法違憲之聲請案,而大法官所組成之憲法法庭,竟然也違背主權在民、統治權的行使,應經人民同意與監督,以及責任政治的憲政核心理念,刻意忽視五權分立、制衡之憲政架構,早已異化為總統可將行政、司法、監察、考試五權合而為一的獨裁政體,而宣告藐視國會,不提供真實資訊的官員無罪,大幅限縮唯一國會調查權之非法判決,無異宣告憲法法庭公信力之淪亡。
是以,立法院否決被提名大法官人選,只是保護憲政與司法公信力的起步,立法院更應加強防範總統異變為憲政怪獸與侵犯人民的禍害。
大法官補提名 綠別再想整碗捧走
2024-12-26 05:38 聯合報/ 吳威志/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
立法院將總統所提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數封殺,總統府發言人隨即表示「對此深切遺憾,總統考量國家整體運作,將進行補提名作業,最終希望整個司法院回到如常運作狀態」。這份前所未聞的憲政代價,自八月底提名至今,早已損害了大法官的崇高地位,及對於憲政秩序超然、獨立之公正性。
上次蔡英文總統任內提名大法官人選,也犯了同樣謬誤,雀屏中選偏綠四人,使得外界對司法獨立性產生不良觀感。此次賴總統延續以往強勢作風,導致民進黨立委對其中人選也投下不同意票;原因就是總統府缺少對在野黨意見的尊重,且推薦人選的多元性與獨立性相對不足。
目前恰逢新舊任大法官任期空檔,僅剩八名大法官。在新法上路之後,釋憲判決門檻提高,必須有十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九位以上大法官才能宣告違憲;若立法院未通過新任大法官,憲法法庭將面臨無法釋憲的窘境。因此,總統須於兩個月內補提名,惟似應以幾個憲政條件優先考量,絕不能重踏覆轍!
其一,便是「釐清總統職權該有範疇與節制」。憲法第卅五條到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職權,若從權力拘束性可分為「形式職權」與「實質職權」。前者如「公布法律權」,總統不可拒絕公布或加註意見;而「實質職權」,如院際爭議處理權、外交權。
究竟憲法規定了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人員之提名及任命,難道都由總統一個人決定嗎?憲法怎麼可能放任總統獨自擁有提名權?總統若過於政治化且相對少數,不僅破壞了憲政機關的獨立性,同時也損及分權制衡之設計。因此,應速健全總統行使職權的正當程序,甚至遴選規則應以法律定之。
其二,則是「尊重立法院該有的同意選任權限」。立法院須為民意把關,不能只是總統的橡皮圖章!所以,總統選任過程可以學習英國國會的「選任委員會」;讓總統府組成的遴選審薦小組,加入立法院各黨團代表,避免只讓總統獨攬大權,否則等同太上皇之尊,此非現代民主憲政的體制與秩序。
換言之,未來總統為遴選憲政中之獨立機關成員所成立的小組,應該加入國會各黨派代表,方能組成總統所委任的選任委員會,再由其提出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等特任候選人員名單,交由總統形式上公布;這樣才能防止總統集權、控制各院權力,藉以貫徹分權制衡的原理。
其三,就是「嚴守獨立機關的產生方式」。亦即應以民意支持為前提,提名人選的產生應依據總統選票來分配各類獨立機關的政黨席次;這是維持獨立的最佳狀態,只有互相監督制衡才能凸顯公平,亦能產生多元價值,保障民主自由的憲政體制。
正當 NCC 委員與大法官人選出缺,一時恐難補齊而形同癱瘓之際;正該藉此機會全面檢討司法、監察、考試及行政院各種獨立機關的適當性,才是國家之福!否則一旦執政黨將上述獨立機關視為私家東廠,忽略了六成多數的非賴選票,這種執政黨「整碗捧走」的獨立機關組織結構,就是民主大倒退及威權復辟!
修財劃法 反映人民不滿分配不均
2024-12-26 05:38 聯合報/謝宗翰/高雄市會計師公會副理事長、會計師(高雄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將使地方政府增加約三,七五三億財源。雖然府院揚言要抵制,並宣稱新財劃法將嚴重影響中央施政效能,然而財劃法的爭議並非僅是朝野爭鬥,更反映了長期以來中央主導造成的資源分配不均問題。
不可諱言,增加地方財源總會讓人聯想到選舉綁樁,統一由中央政府分配似乎較為妥善。然而長期以來這種以「台北看天下」的思維,也造成了嚴重的資源分配不均及貧富差距擴大。以產業政策為例,中央政府官員慣用國家整體角度來看待,最能夠量化這種整體指標的無外乎 GDP 成長率、人均所得、失業率等;要讓這些數字好看,只要照顧好特定產業或特定大型公司,就可以很容易達標。
近年來流行的「國家隊」背後,就是國家傾注資源在特定產業或企業上,短期確實可以讓帳面數字提升,但如果這些產業龍頭沒有外溢效果,長期反而會使產業發展變成大者恆大,壓縮中小企業的發展,造成更嚴重的貧富差距。
中美貿易戰開打後,我國產業政策快速偏向高科技產業,「罷黜百業、獨厚半導體」幾已成基本國策,這樣的政策導向排擠其他非科技產業發展,雖然政府否認,但工業出口減少、製造業衰退的「荷蘭病」早已在地方真實上演。
經濟發展總體數字的成長只是一個面向,分配的公平性也相當重要;不同縣市有各自的民情風俗及產業結構,有些縣市的環境條件就是無法發展高科技業,然而在中央主導下,若一切以效益來衡量,恐怕將使這些縣市的資源更難取得。
地方政府由於只須對轄內產業及人民負責,因此會比中央更重視區域內的分配公平,也更能夠瞭解區域內的產業需求,這是中央無法否認的事實。就以五金扣件業為例,不過四、五年以前,經濟部官員才讚揚螺絲業、金屬扣件業是台灣之光,但如今多已變成「重點慘業」代表,卻沒有看到中央有任何積極作為。
政府近年來希望企業提高勞工薪資,但科技業的營運情況及獲利情形與傳統產業截然不同;特別是在少子化的時代,傳產業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沒有訂單,而是人力都被高科技業搶走了。
傳產往往不是中央優先照顧對象,即使想要轉型也沒有足夠的資源與能力,更有許多官員認為傳產面臨的困境是一種「必然的產業淘汰過程」,政府的角色是培植有潛力的明星產業,而不是花資源去拯救已無法再成長的產業。然而,經濟要能正常運作,絕不能僅靠單一產業或企業支撐;台積電不管再怎麼成長,都還是需要有人來幫他收垃圾、處理員工伙食,傳產一旦消失,明星產業同樣無法運作。
媒體總是把財劃法修法爭議形塑成「在野黨亂搞」,但其實驅使這次修法的力量,很大一部分來自首都圈外的人民及長期被政府漠視的傳統產業,對於國家經濟資源分配不均的不滿,這是執政當局必須迫切省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