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 星期五

廖玉蕙/外婆改稱祖母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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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蕙/外婆改稱祖母的意義


2022-02-18 00:33  聯合報 /   廖玉蕙(作家)
教育部辭典近日調整「外公」的詞義,加註「亦稱阿公」,同類詞如「外孫女」也將加註「亦稱孫女」。本報資料照片



為落實性平精神,近日,教育部辭典不再分內外,外公外婆都同樣稱呼為「祖父」、「祖母」,引發爭議。

我個人是相當贊成這做法。報載有公民老師反對,認為「不分內外」將影響公民課有關親屬、親等計算,行諸久遠的傳統稱謂一旦改了,將混淆學生對親屬的認知。

我對這論調深不以為然。這說法有兩盲點。其一,行諸久遠就一定不能改。這是典型保守觀念。教學要追求進步,不是要求維護守舊、方便。傳統性別概念不夠周延的,就該補強。

其二,唯恐名稱改變,就會混淆關係、親等識別。這讓我想起多年前也有老師反對教科書裡將居禮夫人回歸她本身家族姓氏「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反對理由是怕學生記不住;另外,就是執著於親等計算。兩者都是圖方便的教學。結果只有繼續鞏固封建餘習,是落伍做法。何況,講閩南話的台灣人一向統稱外公、外婆為阿公、阿嬤,也不曾見有什麼錯亂問題產生,為何統稱祖父母就難識別?

新聞上,也有人認為,台灣的重要議題甚多,改稱謂是小事,立委這時提出這個問題是無聊,稱謂改不改都不改其關係的親疏。這點,我也深不以為然。稱謂改變看是小事,但小事常常是大事基底集合點滴的小事就能成就大事。祖父母分內外,名稱本身就分出親疏,試問:「內人」和「外人」稱謂,你會覺得它沒有親疏分別嗎?

我必須承認,傳統根深柢固,就算我這自認非常開明的人,有時也會不自覺受到制約。譬如:家裡的兩個孫女,分別在父母沒空時,排班給兒、媳雙方父母照看。我就覺得不好意思讓親家母「代勞」比我們更多的時間,畢竟是「外婆」,而我是「祖母」,傳統如《紅樓夢》裡,賈母理當全權負責的。

雖然用意是體貼親家母辛勞,但誰敢說裡頭就沒有所謂「親疏偏見存在。明明兒子結婚當初,我就宣稱沒有「嫁出去」和「娶進來」,是他們兩人一起共組小家庭。但潛意識裡,還是不免被「祖母」和「外婆思維宰制者。

有人宣稱「外婆」和「祖母」區分無關乎歧視。是的,就算它無關乎歧視,但絕對關乎親疏更關乎背後所有運作。譬如媳婦能否回外家吃團圓飯、女性能否繼承父母的遺產、孩子命名姓氏…。民法已逐一修正,只有累積所有細節,才能弭平所有差別待遇。立法院裡有人監督國防議題;有人留意性平落實,有人關心物價漲跌件件終歸都是大事

你當然可說:「我們家外孫跟我這個外婆反倒更親哪!何必勞動國家機器。」就像當初同婚議題爭取一樣,有人也說:「我根本不反對同婚,也對他們沒有歧視,他們愛怎樣就怎樣,何必一定要勞師動眾入法。」不讓同婚入法就是偏見,你說一百次沒有歧視,也不會有人相信的,外公、外婆稱謂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