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 星期五

廖元豪/從律師節反思法律專業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廖元豪/從律師節反思法律專業
◆  王文華/AI也會「想太多」
◆  陳力俊/川普正在顛覆世界經濟秩序
◆  施振榮/AI啟動教育產業典範轉移新契機
◆  洪蘭/如何避免「望文生義」?










廖元豪/從律師節反思法律專業


2025-09-12 00:00  聯合報/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九月九日律師節,雖然沒有被列為法定節日紀念日,但正副總統均有出席相關慶祝大會並發表演說,顯示這個專業的重要。然而,律師節是誰的節日?為什麼選擇這一天?在號稱法治國家的中華民國,律師除了慶祝之外,還該做些什麼?

首先,律師節怎麼來的?民國卅七年(一九四八年),「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南京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在該會成立並通過章程後,為「紀念國父提倡法治、實施民主憲政」,以孫中山先生廣州起義農曆日期九月九日,換成國曆訂為「律師節」。這象徵著在我國行憲之後,律師界對於憲政法治高度期待自我期許。轉眼間,這個節日已經有七十七年的歷史了。

行憲七十多年來,律師們的確為我國的法治打下重要基礎。而且隨著台灣的民主化、自由化,在各種訴訟與法治建設上,都有諸多律師參與的貢獻。然而,值得我們反省的是,律師(以及司法官與其他的法律工作者)在台灣民眾心目中的社會信任度依然不高。

另外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吾人往往只把狹義代表當事人進行訴訟的法律人才看成律師;卻沒有把眼光拉高,將所有「法律專業人士」放在一起。然而,這些法律專業人員,從學校的教育訓練開始,學的就是相同的法律學,職業倫理義務也相同,均同樣是英文的 lawyers(法律人、律師)。這些「法律專業人士」之間,還經常互有心結,彼此對立,卻沒有看到大家的共同點-學的是法律,說的做的是法律,受到的局限也是法律。同樣要紀念國父廣州起義建立民國,為何只有狹義的律師,而不是所有服務法治」的法律工作者一起紀念慶祝

從另一個角度看,律師、檢察官、法官、法務等人,在社會大眾看來,往往也都當成一體。試想,如果社會大眾覺得檢察官辦案粗暴、偏頗,有政治傾向,那難道會認為(狹義的)律師們都很公正?大學法律教授可以放言批判司法界、律師界都是恐龍,然而國民一定也會懷疑「為什麼你們教出來的都是恐龍」?政府機關法制人員雖然只在內部審閱資料提供意見,但難道可以撰寫顯然違法法律意見順從上意美國小布希政府時期的司法部,就曾因違反程序而做出「對恐怖分子凌虐取供並不違法」的法律意見書,引起軒然大波,撰寫的兩位官員也遭調查確定其是否違反律師倫理─不只是公務員責任,也包括律師專業倫理

法律專業人士,其實是命運共同體;國家「法治」的提升,是我們的使命、也是全體法律人的共業。有鑑於此,「律師節」可考慮與「司法節」合併,擴張成如美國「法律日」的節日,提醒全體法律專業人士,都要矢志維護法治、捍衛憲法也向全國人民宣示「法治」在當代的重要

當然,除了形式上的「節日整合」外,法律教育所有法律職業也應全面整合法律教育應以培養法律專業執業者目標,並在這個基礎設計課程內容教學方法無論是訴訟律師、檢察官、法官、法務等,只要是法律專業人士,均屬律師,也都受法律倫理規範-被除名或停職者,執業資格將受限制法律專業人士的「多合一考試」研擬多年,之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政府律師」也早該上路。律師節不該只有開心地「慶祝」,為了台灣法治進步法律人專業形象更深更廣律師制度改革,期待著全體法律人共同努力。